大家知道最后这事法院怎么判的吗?法院裁决储户的损失属于高管个人行为,银行没有赔付的责任!是不是觉得挺离谱的?储户到银行存钱,结果钱被银行高管给悄悄转走了,东窗事发后,银行还不需要承担责任,这天底下,就是有这么离奇的事。% T7 A$ C9 E: A8 E& H1 s( |7 N
在我看来,无论是这一次邮政银行的243万存款不翼而飞,还是去年工商支行的2.5亿存款被银行高管转走事件,在本质上,都是银行高管利用储户对银行的信任进行“盗窃”,而储户之所以会上当,也是因为过于相信银行的信誉,毕竟无论是邮政还是工商,都属于国内最知名的银行,所以在内心深处,很多人都是毫无保留的信任。从这个角度来分析的话,这些储户的钱款丢失,银行应该承担责任!那退一万步说,这些银行的高管,也是银行自己选拔的,所以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也是银行用人不察,这才导致储户出现经济损失,银行理应进行赔偿!# E' T* p: H- a4 z. h% M; W; ?$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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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可悲的现实是,这些损失,最后往往都是储蓄人自己承担,银行几句话就撇清了责任,这未免太过不合理,也太过霸道!- V9 L9 @& U& d' Q( 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