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王团结此前发布的网帖称:“2023年12月20日下午4点多,我19岁的儿子王某阳为了给女朋友租房子,就到工厂附近找房子。大概4点42分,走到剡溪村南一处出租房,看到窗户上有租房广告。就直接上二楼看房子。我儿子到二楼敲了下门,一个女子打开门,我儿子就和女子聊了房租价格、有无热水器、空调、如何晾衣服。我儿子说,他先看了三楼,可以晾衣服,但是由于二楼的出租屋没有热水器无法洗澡,不是很满意就走了。晚饭后,我儿子又走到附近一个居民楼看了另一套房,然后就回家了。看监控视频资料后发现,王某阳上楼看房的时间只有9分钟(探头拍到其上楼和下楼的镜头)。当天事发时,现场(屋内)乃至整层楼只有王某阳与女租客两人,这期间屋里到底发生了什么,监控探头没有拍到。王某阳自己在看房的事发当天,也并未向家人说过什么。不过,王某阳在看守所告知与他会见的两拨律师:在整个看房过程,自己与女租客一直保持1米的距离,没有肢体接触。 4 ^+ P. ]4 i# ?" c( V. y. Q/ a7 v, \
女租客家人:小伙掐住女方的脖子”地走访查看了案发现场。案发地的建筑分前后结构,前面是一幢二层木质老屋,后面则是一幢砖头水泥建筑。老屋由剡溪村村民吴女士和丈夫居住,后面水泥建筑则用于对外出租。出租的房子共有三层,二楼有两个房间,走廊上有一个共用的卫生间,三楼则是阳台。建筑一侧有一户外楼梯,租户可直接通过楼梯上二楼。
2楼结构图,蓝色箭头所指即事发房间3 S; J' A _ s. C6 e, P
按照王某阳告诉律师的说法,事发当天,王某阳看见路边吴女士家挂着的广告牌后,未拨打电话联系房东,而是直接前往屋后出租的房子,从户外楼梯上楼去看房。“他事后解释说,当时看到招租广告后,在周围转了一下,走到后面建筑的楼梯时,心想大概就是这里出租,想着先上三楼阳台看看,觉得那里视野好,等看好了再打电话不迟,就直接上楼了。”: j1 L# A2 O# y. h
( V) ^' U; q/ X& M) @& j( T! ? 吴女士告诉案发当时她并不在家,其丈夫虽然在屋内,但他听力不好。事发两天后,她看见女租客的公公突然从贵州老家回来了。她公公说,前两天有人来抢劫,有个男孩上来掐住他儿媳妇的脖子,摁住了她。吴女士连忙询问有没有受伤,是否去医院看过,女租客的公公说只有一点点伤。* O& D% F5 C1 `# Y, {
: M6 p, P; P: _9 n1 w1 v# e/ ^ 吴女士说,女租客年龄大约30岁,有两个年幼的小孩。事发后几天,女租客就搬离了这儿,搬到村里别的地方去住了。没多久,一家人就全部返回贵州了。7 W5 b( ~+ z' a0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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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当天究竟发生了什么?* j. n# G# V5 f4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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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王某阳母亲和女租客公公的通话记录显示,对方(女租客公公)在电话中称,他们已经回到贵州老家了,至于当时发生了什么可以去问派出所。“派出所有证据的,否则不会去抓你家小孩子。你道歉就没必要了,按法律程序走,该办什么手续就办什么手续,反正我们不会陷害你家小孩的。我儿媳妇至今还有心理阴影,心理有问题,事发那天她就心里害怕,不敢进那个房间。她(后来)去医院检查过的,脖子上有伤的,有证据的,这个你放心,没有证据我们不会那个(报案)的。” ; Z! f! j: C8 k0 }: |6 `. K, m) ]7 @9 l/ k# |8 ^8 h
1月25日,女租客的公公在电话中告诉新黄河记者,如果记者想采访了解此事,可以直接去找警方。, n4 A- P/ t: x4 f7 x" w9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