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丽在和龙某相处期间,感受到了富裕生活带来的快乐和满足,对龙某也就满意了很多,于是便一声不吭地从北京前往深圳,和龙某同居在一起。在深圳期间,她才得知,龙某不仅已经结了婚有了孩子,和她情况一样,也和老婆的关系不好,便有了离婚的想法。并且在两人同居期间,龙某觉得陈丽比他老婆好,就许诺到,离婚后就来娶她。% j6 ~" M- W. w
! A" B( H! I0 p ~2 d* v( h; H这句话说完之后便没有结果,在2021年1月,陈丽怀上了龙某的孩子,龙某便带着她回家,和原配离婚。但是龙某遇到了家人的反对,最后并没有办离婚手续,龙某本来也想坚持己见,但是在一天,他偶然地从陈丽的手机中打开了当初的那段通话录音,被里面的内容震惊到了,于是放弃了离婚,并且和陈丽分手,并要求其打掉孩子。, x+ i/ w) |/ \" b1 H. F! B+ N
5 o, Y7 N' Z. i( b2月27日,陈丽拿走了放在龙家的最后一件东西,两人之间便再无瓜葛,在3月7日的下午,她回到了周家,见到了坐在院里照顾女儿的周牧。但因为她和周牧那段通话录音的关系,让她和龙某在一起的机会丢了,还第一次堕了胎,所以对他的感官便差了很多。在3月13日晚,丫丫睡着之后,周牧想要和她发生一点什么,但是被还在气头上的陈丽给拒绝了,两人也因此发生了争吵。14日早上6点,周牧在家里洗衣服,陈丽不知为什么突然有了怒气,但又不想对他下手,于是便将目标放在了对方更在意的丫丫身上,于是在屋里用被子把女儿给捂死了。 - L6 g' Z X( v5 a8 f' Y 1 D5 e0 c; x7 c7 r9 J) d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作为丫丫的生母,因一时的激情愤恨情绪,产生临时的杀人动机,并实施行为,属于故意杀人的严重情节。 " G: y; Y: g( M4 b0 O/ H : h6 z q8 [ n$ i3 ~* @在杀害女儿后她便离开了周家,而当天洗完衣服的周牧也发现了丫丫死亡的情况,便报警并打电话给儿子,让她回来。在3月29日下午,她被四处找人的周家父子发现,并阻止住了他吞服农药自杀的行为,随后被带到警局,交代自己的罪行。- [5 U" ~! R/ U+ l3 j
! J3 P1 T* x* X) y- w
最后,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赔偿周家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万余元。 ' L) D% P6 H; {( {4 k9 H3 D5 {9 h 1 V$ L2 ~) r1 V* Q7 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