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19岁少年猝死,疑8月内有偿捐献血浆16次,家属质疑血浆站“拉人头”据山西忻州忻府区宣传部官微消息,3月16日晚,网上出现“19岁少年离奇死亡,此前在血浆站连续被抽血十六次”的网文;3月18日,某媒体刊发了“8个月有偿捐献血浆16次?山西19岁少年猝死,家属质疑血浆站‘拉人头’”的报道,反映居住在静乐县的赵某离世,生前曾在位于忻州市忻府区的忻州天坛生物单采血浆有限公司献过血浆,引起社会、媒体、网友的关注。对此,忻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区委区政府领导担任组长,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区纪委监委、忻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等组成的调查处置工作专班,对网络反映情况展开调查。目前,调查工作已全面展开,有关情况我们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w& _8 F: j4 C% M m2 H6 ]* J. S
涉事企业忻州天坛生物单采血浆有限公司,系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批准成立于2011年,在忻州市部分县、区开展血浆采集业务。 0 y3 h* H Q! z/ i3 f4 S% d6 z
3月19日下午,涉事企业已停业整顿,配合调查。忻府区工作专班已进驻涉事企业,正在对该企业采集血浆的组织动员、健康征询、体格检查、血红蛋白检查等工作环节以及死者赵某献血浆有关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将视调查核实结果依法做出相应处理。
△静乐县人民医院入院证 1 D$ z2 \9 ?: X/ L7 U 据了解,“血浆站”不同于“献血站”,单采血浆站是由血液制品生产单位设置的。所谓“单采血浆”,是把采到的人血经离心机分离,取走血浆后再把红细胞回输给抽血者。赵志杰说,赵伟生前被数次送往名为“忻州血浆站”的地方,以单次260元-300元左右的报酬抽采血浆。有关单据显示,两次抽采血浆的最短记录仅有12天,赵伟曾一个月内被3次采集血浆。3 W2 H3 { a%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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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浆站里的“买卖”? 6 h. M) K% l1 ]& X n& t) O t% v$ H# O
儿子的去世击碎了赵志杰的生活。留下的票据,除了让身为父亲的赵志杰感到悲伤和痛苦,更夹杂着愤怒和不甘。+ f6 L+ J4 Y q& q. |8 Y2 @- X;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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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志杰说,儿子去世后,他和妻子打开他手机中的聊天记录发现,儿子自2023年5月通过一名吕姓男子接触到血浆站,平均每个月抽2次血浆,每次都可获得金额不等的费用,对方还提供“车接车送”的服务。
《献血浆者须知(2021年版)》明确献血浆时需遵守有关规定“有偿献血浆”,各地均有相关报道。据悉,献血浆实际上是供浆,血浆占人体血液的55%左右,血浆中90-92%成分是水,其余是蛋白质、无机盐、脂类等,从血液中分离出淡黄色液体,用于临床急救药品和疫苗等血液制品生产。据新华社报道,单采血浆站一般是由企业设置,它实行机械采集单采血浆,不能用于临床,其唯一的供应对象是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用于制造血液制品。目前我国还没有相关规定要求采集血浆必须是无偿的。国际上单采血浆有有偿的,也有无偿的。) l6 p3 o \: Z6 ?+ N* X7 C
7 j5 D1 ^# Q+ T8 b4 `4 H7 n 不过,赵伟的身体状况是否符合采集血浆的要求?如果高频、多次采集血浆为真,那么赵伟其间是否出现过不良反应?血浆站的相关操作是否合规?血浆站“拉人头”式的宣传方式又是否妥当?种种问题,目前仍未有定论。 - O( d* k7 g5 z* Y) C3 [$ h- v7 v7 \# v
血浆站回应:符合抽采标准,可以走法律程序 . O8 L, j, D- X. e9 S/ r. r, `# S 9 @5 Q' D( B" ^ 赵志杰口中的“忻州血浆站”,全称系忻州天坛生物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于2007年1月12日成立,地址位于忻州忻府区,经营范围为:在单采许可证核定区域范围内单采血浆(血液制品生产用人血浆及乙肝特异性免疫血浆制备与采集),控股股东为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80%。7 {) B! L) ~! k# P: |1 [9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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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根据官方登记电话致电忻州天坛生物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在描述了赵志杰反映的问题后,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该事一直都在处理中。“当事人到我们单位来过,相关部门也介入了,我们也是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处理。”$ U1 v9 Q% G" A8 U* I! G. Q; `0 k
6 i: f* F. u+ A u; J/ d2 o 该工作人员表示,赵志杰反映的问题只是一个“片段”,公司关于血浆的抽采等方面均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标准进行,“如果觉得我们哪个地方不合适,可以走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