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996还是955,每个月总有休假的时间,但家庭主妇全年无休,24小时待命,没有年终奖,没有福利,做得好是理所应当,出了差错就是“连家务都做不好,你有什么用。”# c3 g# {) E' U) B, P: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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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的王女士和刘先生于2011年结婚,婚后有一个孩子,生了女儿后,刘先生就让王女士专心在家教育孩子,开启“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模式。都说一个男人好不好,生了孩子就知道,王女士在家带孩子,有时整宿都睡不着觉,但刘先生从未搭手帮忙过。9 i) }' z9 b5 {6 A' o7 e, G2 u3 w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9 N5 s w% _1 D0 h H * V9 C) c- r. X: a3 n# R8 T& F, H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0 O+ D+ H, W! b& { {* g5 F : k( U6 A9 o" f而王女士和刘先生的女儿还未满8岁,刘先生认为王女士在婚内出轨,自身道德品质存在问题,不利于孩子的成长,不应该交给她抚养,且王女士一直是家庭主妇,没有经济来源,无法给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 7 [# g' x) C( H6 |: w% e$ ]8 e8 ^: U/ O* l. _5 p
其实王女士是否出轨并不影响她对孩子的抚养权,但经济条件确实是王女士的一大痛点,但根据《民法典》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比如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王女士称女儿一直是跟着她长大,对她很是依赖,虽然刘先生负责家庭支出,但很少关心孩子的成长和教育问题,连女儿上什么培训班都不知道,跟别说接送他,而且刘先生大男子主义,有家暴倾向,如果孩子跟着刘先生生活,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1 C& |; d2 n/ q
4 h( f1 G3 w: \* N; n; @% [法院结合了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孩子由两人共同抚养,但是教育、生活以男方意见为主。其实刘先生和王女士这场婚姻悲剧,本可以避免,无论她们谁抚养孩子,最后受伤的还是孩子。: i, g$ I2 e& m n6 |6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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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对于家庭主妇来说,最难的不是无尽的寂寞和繁琐的家务,而是自己的辛苦和付出,得不到丈夫的尊重和体谅。不管家庭主妇还是职场白领,有了经济独立的底气,才能把握好生活的节奏,成为自己人生的掌舵者。2 l8 O' Q9 u6 Z4 U/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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