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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治社会的今天,竟还有公职人员公然带头违法,令人痛心疾首。2024年,位于南充市嘉陵区凤栖大院小区27—13别墅的业主刘小川,其另一身份是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巡(特)警大队副大队长(以下简称“涉事人”),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情况下,就在小区里搞起了违法建筑。他霸占小区公共绿化区域和原本规划为通行道路的区域,用来修建自家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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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违建行为严重影响了邻居的正常生活。违建直接阻挡了邻居住宅入户门通道,使得日常通行宽度仅剩不到1米。作为一名公职人员,本应以身作则,为人民群众树立良好的榜样,可涉事人的这种霸道行径实在令人难以接受。我们不禁要问,一个在生活中都如此肆意妄为的人,如何能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在此,我们呼吁相关领导能严格审查此人的生活作风问题,确保公职队伍的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