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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华网报道称,兖矿集团榆林金鸡滩煤矿矿井水经过煤矿内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直接排放至煤矿北侧不远处的沙漠中,导致面积约10万平方米沙漠被污染。报道还指出,从2013年起,兖矿集团榆林金鸡滩煤矿因排污问题多次被媒体曝光。( t/ x; N4 P' {) a* g T6 W$ i! E
我们不禁要问,沙漠为何成为了污染企业的排污“乐园”?
) B- R5 @7 s5 z9 Q" K) i 众所周知,近年来,从陆地到水系,非法的排污企业在不停地破坏着我们的生态环境。且排污地点的选择也越来越隐蔽。
! H# w( i6 r' p/ E7 _6 F! V. u& q 沙漠作为人迹罕至的地方,近年来,不少排污企业纷纷选择在其附近安营扎寨,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人烟稀少,排污成本相对“低廉”,可以肆无忌惮地排污,并且远离公众、媒体和相关机构的监管视线。
z2 c g6 J; I: h. ~) [% V# ~5 V 但,沙漠不该成为排污企业的“乐园”。
3 F- e H- R+ v, C1 ? 2014年,因为某些企业非法向腾格里沙漠排污,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对该事件作出了重要批示。+ Q0 X7 j6 K8 J1 u4 V
因此,不难看出中央对污染沙漠危害性的高度关注。
1 D. u& c: b" k/ C: T 事实上,从今年开始实施的新《环保法》被称为“史上最严”,不仅代表了国家层面对于环境违法行为的零容忍,表明了我国政府“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的勇气和决心,更是为了世代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子孙谋福祉。
- M- u4 v% m6 K% A) ?1 g! r 高压下,环境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然而,作为山东省属国有企业的兖矿集团,却在面对长了“牙齿”的新环保法时,选择的不是尊重和带头治污,相反却选择顶风“作案”,有恃无恐的“胆识”可见一斑。
y, s8 |1 b" S/ }- g( X$ A7 U. G- }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个污染10万平方米沙漠的金鸡滩煤矿,刚刚在今年3月,因未取得采矿权而擅自组织生产被监管部门挂牌督办、责令停产停工整改。0 P7 J& B8 q7 j2 ~
更具讽刺的则是污染企业的母公司----兖矿集团下属企业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司》称,公司注重环保节能,全方位推进绿色低碳生态文明矿区建设,保持了“中华环境友好企业”称号。$ U# e- @ W/ }% l
一边在非法污染环境,一边又高呼建设全国环保示范单位。兖矿集团的掌舵者们似乎忘了一句老话:“称号和荣誉不是挂在墙上的金字招牌,更应是时刻警醒和督促企业规范行为的警钟。”
7 t1 K( i, v0 Y* a( H 无论任何企业或个人,只有对法律有了敬畏,才能规范自己的行为,进而才能健康成长,长足发展。反之,企业若对法律规定置若罔闻,置人民生命于不顾,“长了牙齿”的新《环保法》便会“以牙还牙”,也会要了企业的“命”,违法行为也必将遭到严惩。(作者:新华能源主编朱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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