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7月24日),我们(劳务派遣公司)到地税办大厅去代开劳务派遣发票(派遣工人的工资和社保部分)时,强行收取残保基金。7 w. @6 K8 G0 J4 y
我们给办税人员提供了代收代发(交)的明细表等相关资料,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代收代发(交)派遣人员的工资、社保等属于免缴税、零申报。的确,税是没有收取。- V6 A! }5 V b- C9 G1 {
但是,他们要强行收取残保基金。我们一再给办税人员解释,这是劳务人员的工资和社保,办税人员陈青雯根本不听解释。在他们地税的什么狗屁综合股陈股长既不能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不能回答他在领工资交社保的时候是否交了残保基金的情况下,为了忽悠我们,电话叫大厅办税人员陈青雯的转告我们找什么残联唐书记,而告诉我们残联唐书记的电话,是一个开出租车的电话,这个是什么用意就不得而知了。. L9 x+ G x, i5 r) j$ z
请问:受派遣劳务人员的工资和社保,要交残保基金合理合法吗?
- l4 X' e* ] x9 Z+ [1 t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