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宾江安县食药监局副局长被捉奸现场视频截图法制晚报讯 去年夏天,“四川江安县食药监局副局长被捉奸”的视频在网上疯传。当地纪委介入调查后发现,这位叫余华的副局长不但和“被捉奸”的女方有染,还和该女子的老板、一家连锁药店的经理也是情人关系,且在帮后者推销感冒药的过程中受贿。
f: g% L3 \$ q/ b4 B b为帮情人推销药品,这位副局长利用周末时间亲自下乡走访各家药店。但情人承诺的5万元返点费还没完全到手,就被对方以“买情人节礼物”等理由拿走3万,另有1万元始终没给。
3 L2 }. i+ h; n# ?- j江安县法院认定,余华受贿4万元,最终以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9 v2 @: a# ]+ ^《法制晚报》记者从余华家人处了解到,一审判决后,余华上诉。近日,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目前余华已经开始服刑。" P$ M6 r. c; h! r _% |/ L* ]
食药监局副局长被人捉奸
! y3 w4 G" m4 f% A2014年6月,有人发帖称宜宾市江安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副局长余华包养情妇,“捉奸”视频也在网上流出。- d$ j- _4 h; ?4 l
发布视频的网友“破釜沉舟的命”在网帖中写道:“2014年6月18日晚,余华在江安县江安镇福乐苑小区5单元6-1号其租住的房屋内与其情妇万某某在乱搞时被当场逮住,余华对其所犯此事供认不讳,当时余华再三要求‘用钱私了此事,不要报警,不要将此事曝光出去’。但我们没有答应其要求,我们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是人民的护盾,可以替自己伸张正义,不让贪官污吏为所欲为。”
9 i) C0 }, {' g! i视频显示,有男子将一名中年男子按倒在沙发上,中年男子表示愿意出钱解决。在之后的镜头中,这名中年男子赤裸上身,满脸是血,裤子拉链没有完全拉好,左眼角有被击打痕迹,身后沙发上有血迹。( \6 P6 S% N* U/ x
该人大声请求将衣服给他,并承认“偷情”。视频中还有一名女子,坐在沙发上一直低着头默不作声。1 d3 R7 _6 M/ `, W
纪委查作风问题查出贪腐案
" w4 C( D( _5 K0 I对此视频,江安县委回应称,该中年男子的确为江安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副局长余华,女子姓万,是当地的康健堂药房员工,捉奸者是万某的丈夫和婆婆。+ l2 \# e6 N6 b) @
江安县委、县政府获此消息后要求县纪委立即成立专案组,介入调查。随后,江安县委对余华做撤职处理。
) m. t1 k/ U8 F此事并未终结,随着当地纪委的调查范围扩大,不但确认余华与康健堂药房员工万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还发现万某单位的领导、宜宾市康健堂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尹某也是余华的情人。2 E' p5 |$ L* H8 b3 e
随着调查的深入,纪委继而发现,余华和尹某之间还有商业贿赂问题。2 Q: K8 S) c" T" [: d9 a. h
2014年9月25日,余华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
9 v' @( V5 x' F9 K4 D答应帮情人卖感冒药但要返点
/ e y1 E" m, i' x3 Y0 o& @江安县委组织部文件、江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证实,余华于2010年9月起任江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分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 `! `6 l! n2 S
在江安,康健堂算得上是大药店,在城区共有9个分店。尹某交代,2013年7月开始,她与修正药业旗下的修正堂的“感愈”事业部负责人约定负责江安地区“感愈”系列药品的销售。4 A* Z1 Q( u$ N7 F+ W4 u
修正药业是国内著名的药业民营公司,是全国民营企业500强之一,在“中国医药工业百强榜”中位列第二名。“感愈”系列是修正药业推出的主治风热感冒的药品。
0 n( a. a) Z4 d按照尹某的说法,“感愈”在江安卖得不好。为了推销该药,她找到余华。“他是食药监局副局长,出面的话很多地方碍着面子都会买。”她交代说。% {7 `1 N3 t. I6 d! ^ |
余华虽然同意了,但表示“我帮你跑,没得点东西啊”。之后她和余华协商,答应给好处费。
" j' |; F$ y- a副局长周末亲自下乡推销药店皆给面子 & E& {; L7 b$ x7 U+ v! O
之后,余华确实是不遗余力。
, j( P: b! i, W2 Y' L余华的朋友黄某作证称,2013年9月他和余华一起到“感愈”销售困难的地方推销,余(副)局长不但亲自下乡、挨家药店走访,而且还是利用星期六和星期日这样的周末时间去的。$ B% X c+ K; D4 j/ `6 C: c, ]: [* Z, C
沈某、杨某、张某等多名药店老板证实,大家本来都嫌“感愈”价格太高不进货,但因为余华亲自上门推销,大家看他的面子,各自进了货。$ q) w- P) } a8 J
在余华的帮助下,尹某销售出价值45万余元的药品。尹某交代,按照说好的返点费,本来应该给余华45000元,但想到以后还需要他帮忙,就答应给5万元。' S# l" ^, q+ s" j
但这5万块钱,余华只取走了1万元。2014年情人节,尹某让余华给自己买价值15000元的礼物,钱是从余华的返点费里出的。因琐事,尹某又向余华要1万元,之后,尹某征得余华同意,又从返点费里拿出5000元给了自己的朋友。
. d0 }* ], ~. `" L* j剩下1万元,直到出事,尹某也没给余华。9 b1 L0 | m- _1 g o& V
没到手就被情人拿走也算受贿金额
! ?8 \8 P+ `5 Z& r! |* d5 y余华和万某的“偷情事件”被网上曝出后,余华打电话给尹某,让她处理好返点费的账目。
" l, L& p7 P) O6 B1 z7 ]尹某交代,“感愈”系列药品的账都是她做,余华打电话后,她把余华的这部分账销毁了。余华之前拿走的1万元走了报销单,写的是“姐借款(余)”,出事之后涂改为“尹总私人借款”。
# {' @9 m; B* |6 H3 _2015年1月21日,余华被公诉。2015年2月4日,四川省江安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2 ?7 r9 Z5 U! u$ L' R: H& m5 D3 \受贿金额的认定成为焦点问题。余华认为,自己实际到手的钱只有1万元,尹某和尹某朋友拿走的3万元不能算做他的受贿金额。
. h1 m9 M) o! A' {4 K, n. l但法院最终认定,这3万元是经过余华同意,尹某才进行处分的,因此也应该算受贿金额。
, M# d' V" n, ^' r; T0 b最终,法院当庭作出宣判,以受贿罪判处余华有期徒刑3年。# T& T# ~- H1 w* v& r9 \
鉴于余华的受贿金额达4万元,不属情节轻微,故对其辩护律师提出的免予刑事处罚的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x! B; N+ u; b& S
《法制晚报》记者注意到,宜宾市2015年核发的第16期《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公告显示,尹某仍为康健堂的法定代表人、经理。康健堂在江安的9家分店,如今也在正常运营,营业员的招聘信息在招聘网站可见。# z+ R( X G" i
从网曝到纪委介入,再到司法审判,一年之后,宜宾“网曝”有了完整的调查结果。
2 r- N( r& W4 u. i% |9 s4 F根据媒体公开报道,《法制晚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发现,从2014年8月至今一年的时间里,至少发生9起有关网络曝光的新闻事件。其中一些已有初步调查结果,有两起调查结果尚未见诸媒体公开报道。/ x8 R# r$ n0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