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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5年5月25日,向你递交了《警察办案到底违纪违法没有》诉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在60天内,现已经过去75天了。* N' j7 h7 j0 O% o- D; _
1: 对于董XX实施刑拘逮捕的5个人的证词:有3人不在案发现场,2人文盲,3人不在案发现场的证词的合法性?0 g$ o! T9 Z) f$ @
2:民警赵X收取我的1万元人民币合理合法吗?1 f9 O0 m# W2 R6 G/ B
3:关于民警赵X打我一事,当晚120急救中心到场抢救。+ K6 C8 [* Q9 t9 C
4:关于董志城变更监视居住,又取消监视居住于法无据,法无授权即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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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庆公安局李局长,你们骗取了三个不在现场证人的证词,经过检察院的调查事实清楚,为非法证据,你们现在还在狡辩你们办案程序合法,把骗取三个不在现场证人的证词说成是他们的问题,你们敢立案调查三个不在现场证人的伪证罪吗?肯定的说,你们不敢,是你们办案民警违纪违法,你们想隐瞒什么?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你们个个都是刑侦高手,你们怎么这么简单的刑事证据的来源都不能说清楚。顺庆公安局特警大队李副大队长说:“你们见好就收,我们办案民警受到处罚,董XX照样坐牢。”你在威胁谁,我们不是三岁小孩。我们本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你们咄咄逼人,一拖再拖,把我们的诉求置之不理,对不起,我们将把追责进行到底。 y. K4 i# U6 r7 I0 ?
根据《公安机关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范围和认定》第六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一)违反法律规定,对应当立案或者撤销的刑事、行政案件不予立案、撤销,对不应当立案或者撤销的案件予以立案、撤销的; (二)在办案中弄虚作假、逼供、骗供、诱供、逼取证人证言的,或者因为在勘验、检查、鉴定中出现重大失误、疏漏而造成案件错误处理的; (三)因办案人员的主观过错导致案件主要犯罪事实错误,检察院不予批捕、不起诉或者人民法院判决无罪的。顺庆检察院按《刑诉法》171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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