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是绵竹市明泰矿业有限公司,主要向你们反映绵竹市公安局汉旺分局执法不公,滥用职权,使我公司的财产和人身造成严重损失。现将有关情况反映如下:
/ A* J [; q6 `/ ^6 V% z# J! f
一、 事情的基本概况
5 K' }6 l5 Q! Z3 s% {$ v; n0 V
2014年3月10日,我公司租赁原方大公司沱江水泥厂(现龙蟒三分厂)土地8.24亩,主要进行石料加工,租赁时间为五年。合同签订后,安约定每年租赁费23000元,第一次交付两年的租赁费,满两年后再交付余下的租赁费。按照合同约定,我公司按时交付租赁费后,就进行组建公司、土地平整、修建板房、采购设备、申报有关材料、安装机电设施。同时,与当地的原料采购方和铁路供货方均达成一致的协议。经过近一年时间的紧张工作,各方面进展顺利,马上就要投入生产。正在此时,合作方张福庭与当地社会上的人和汉旺个别部门的人相互勾结,采取各种手段,企图把公司法人、总经理排挤出整个项目,由其独享我们长达一年多辛勤努力的成果。我们当然不答应,于是,4月30日、5月4日、5月11日、5月13日等,张福庭纠集社会上的一些不法人员,与我公司发生了严重的冲突,我们多次报警,汉旺分局出警后的一些行为让我们非常失望。
# N# x: S- l# u$ ~ Z2 _! ]
二、 绵竹市公安局汉旺分局执法不公,给我公司财产和人身造成严重损害。
3 V- K7 B. H" _6 Q7 n5 s
4月30日、5月4日、5月11日、5月13日,在张福庭的指使下,10多个不明身份的人(带有阿坝、甘孜口音)青壮年冲进公司,手持棍棒、刀具,对公司内的人员(其中有老年人、妇女)进行恐吓、谩骂、往门外扔东西,甚至大打出手,几个老年人受伤,一位妇女肋骨被打骨折。为此,有老人打110报警,希望得到人民警察的帮助。然而,警察到了现场以后,让人非常失望和气愤。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4 ^1 p, C. k, Q" O$ s: C
5 Q' u f" K0 c" S! d
1、 出现了明显的执法不公,偏袒肇事方。民警到达现场后,不是积极劝导双方,采取措施平息冲突,而是站在一旁看热闹,任由事态发展。警察不作为的举动,助长了肇事方的嚣张气焰,导致场面十分混乱,使我公司的财产遭受损失,人身受得了伤害(有视频和伤情作证)。 4 S5 g% q0 j# s' o, k
2、 汉旺分局对肇事方不做任何处理,而对受害方进行刁难。每一次事件发生后,民警对肇事方不闻不问,反而对受害方采取笔录、问话等方式,时间最长的达8小时之多。他们就是以作笔录、问话为借口,实际上是对我们实施软禁。、 作风粗暴,工作不作为,导致本来简单的事件越来越复杂化,根本不利于问题的解决。民警到达现场后,对肇事方的一些社会上闲杂人员,有的是甘孜、阿坝的藏族人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把我们的老人、妇女打伤后,至今没有对医疗问题作出任何调解和安排。
9 x" I# S: |# c: i
4、 我们认为,之所以问题得不到有效的解决,民警出警后处置不力,是因为汉旺公安分局长江明与肇事方相互勾结,徇私舞弊,企图从中谋取利益。在汉旺,很多人都知道肇事者张福庭要私下送给江明的“干股”,从中谋取利益。 4 {' g$ f. T- I; _5 r5 O) J: ~
三、 我们要求对汉旺公安分局江明的行为进行调查,并严肃处理。 8 c e1 @2 K- x5 T y- P
该事件出现今天的混乱局面,在社会上造成的不良影响,是与江明执法不公,徇私舞弊,工作不作为,甚至与肇事方相互勾结,图谋私利是分不开的。为此,我们强烈要求上级部门深入调查,严肃处理,还我们一个公道,使我们的生产正常、顺利进行。
2 f& D! O" x& y; H5 s. F$ j
! u7 O+ h) F M" s4 P0 w( r4 Y2 q3 N
6 N5 U$ s) Q0 i+ V
/ T' n; ?6 y2 F# R
# N; s* O. q1 Q) u, S% G4 n$ C
4 v) z, A7 w% d2 x+ @' m6 H5 |, w2 ~! s
. z2 `" ` Z4 T8 u# B7 @0 N( k$ B
2 X( H" f E$ v- i! ^ \1 ]# s; k6 g
- x) {! a6 _# c
情况反映人:绵竹市明泰矿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陈家芬 1 t7 p+ z# M( C {4 O- Q1 o; t
联系电话:15328109231 , w% M& I! [5 e8 b/ O
3 B* y2 B5 ?5 W, Q' P$ Y. h4 r# W* h( l
3 }- @+ C y+ \% b: L0 C2 ]( a: 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