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是绵竹市明泰矿业有限公司,主要向你们反映绵竹市公安局汉旺分局执法不公,滥用职权,使我公司的财产和人身造成严重损失。现将有关情况反映如下: 3 U. M1 U: v4 i7 m1 r) [
一、 事情的基本概况 & x- V' W9 t+ B
2014年3月10日,我公司租赁原方大公司沱江水泥厂(现龙蟒三分厂)土地8.24亩,主要进行石料加工,租赁时间为五年。合同签订后,安约定每年租赁费23000元,第一次交付两年的租赁费,满两年后再交付余下的租赁费。按照合同约定,我公司按时交付租赁费后,就进行组建公司、土地平整、修建板房、采购设备、申报有关材料、安装机电设施。同时,与当地的原料采购方和铁路供货方均达成一致的协议。经过近一年时间的紧张工作,各方面进展顺利,马上就要投入生产。正在此时,合作方张福庭与当地社会上的人和汉旺个别部门的人相互勾结,采取各种手段,企图把公司法人、总经理排挤出整个项目,由其独享我们长达一年多辛勤努力的成果。我们当然不答应,于是,4月30日、5月4日、5月11日、5月13日等,张福庭纠集社会上的一些不法人员,与我公司发生了严重的冲突,我们多次报警,汉旺分局出警后的一些行为让我们非常失望。
7 N! `5 E- R: k+ Y8 o: q( C
二、 绵竹市公安局汉旺分局执法不公,给我公司财产和人身造成严重损害。
0 k; _( k4 G7 ?0 n6 j; C
4月30日、5月4日、5月11日、5月13日,在张福庭的指使下,10多个不明身份的人(带有阿坝、甘孜口音)青壮年冲进公司,手持棍棒、刀具,对公司内的人员(其中有老年人、妇女)进行恐吓、谩骂、往门外扔东西,甚至大打出手,几个老年人受伤,一位妇女肋骨被打骨折。为此,有老人打110报警,希望得到人民警察的帮助。然而,警察到了现场以后,让人非常失望和气愤。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 G5 t* a% }& B8 L$ L1 m
8 o: y+ e) l3 l4 y9 w
1、 出现了明显的执法不公,偏袒肇事方。民警到达现场后,不是积极劝导双方,采取措施平息冲突,而是站在一旁看热闹,任由事态发展。警察不作为的举动,助长了肇事方的嚣张气焰,导致场面十分混乱,使我公司的财产遭受损失,人身受得了伤害(有视频和伤情作证)。 / z* X1 S5 E$ m. Q4 y4 l
2、 汉旺分局对肇事方不做任何处理,而对受害方进行刁难。每一次事件发生后,民警对肇事方不闻不问,反而对受害方采取笔录、问话等方式,时间最长的达8小时之多。他们就是以作笔录、问话为借口,实际上是对我们实施软禁。、 作风粗暴,工作不作为,导致本来简单的事件越来越复杂化,根本不利于问题的解决。民警到达现场后,对肇事方的一些社会上闲杂人员,有的是甘孜、阿坝的藏族人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把我们的老人、妇女打伤后,至今没有对医疗问题作出任何调解和安排。
- h9 Y2 t% _7 ^) Q r1 E, o
4、 我们认为,之所以问题得不到有效的解决,民警出警后处置不力,是因为汉旺公安分局长江明与肇事方相互勾结,徇私舞弊,企图从中谋取利益。在汉旺,很多人都知道肇事者张福庭要私下送给江明的“干股”,从中谋取利益。 8 \" u' ]! T; F: k0 F6 k
三、 我们要求对汉旺公安分局江明的行为进行调查,并严肃处理。
/ M/ m) V% S" B
该事件出现今天的混乱局面,在社会上造成的不良影响,是与江明执法不公,徇私舞弊,工作不作为,甚至与肇事方相互勾结,图谋私利是分不开的。为此,我们强烈要求上级部门深入调查,严肃处理,还我们一个公道,使我们的生产正常、顺利进行。
; s: Y; T3 ?1 K; F, Q" n
% a# Q. I) F0 G( P0 q2 ?
1 Y8 B2 H+ @/ G, r0 h* G3 g
8 u) ` r1 p: }
0 D7 P( C+ G6 u4 I4 n2 l0 H1 N+ F
e. g- s u2 \5 [6 ]! X
) X. l( v" a& D$ q$ I2 @& L
/ ~, v8 V9 L1 O( `
+ s, w8 d0 J; o/ ]$ @7 T
情况反映人:绵竹市明泰矿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陈家芬
0 g, Q4 d6 p; ~1 l' C! Y
联系电话:15328109231
$ M2 g; g/ P0 ^, o! C2 |" y1 w, Q- }4 i
% Y9 s9 R& O' t- Y3 V! M
* S# y5 S7 B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