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土地流转引纠纷 2016年 02月 15日 23:55 香港商报 种果树却建游乐园 川土地流转引纠纷 【香港商报讯】记者章易报道:记者近日在四川广安采访时了解到,广安市岳池县花园镇响水滩村村民向岳池佳源农业有限公司出租土地近100亩,原本是作为水果生态种植使用,但租赁方2013年9月以来却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将土地硬化后修建农家乐、游泳池、安装大型游乐设施等。村民们从2014年6月开始向岳池县国土资源局举报,尽管经查认定该公司违法用地,并责令其限期拆除,但违法占用耕地修建的建筑及设施至今仍未拆除。 合法用地手续在哪? 就此事,岳池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称,广安市国土资源局现已调整规划,该公司所使用的土地,已是符合调整规划的合法用地。不过,当记者提出要看广安市国土资源局调整规划文件时,受访方却告知只是听说调整规划用地,目前还没有见到此文件。另有相关部门则称广安市国土资源局正在办理该宗土地的调整规划。而据调阅《岳池县翠湖景区管委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该农家乐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为何认罚又起诉? 经记者采访岳池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队长李洪斌了解,2013年,岳池佳源农业有限公司公司在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动工建设占地2.76亩的金果生态园接待餐厅。之后国土资源局执法发现,责令其拆除非法违建,并处罚款5.514万元。2014年9月,县国土资源局巡视又发现,该公司还在新修建占地26.8亩的大型游乐设施,且无用地手续,对此再做出退还土地、拆除违建,罚款35.7万元的处罚。但岳池县法院两次以岳池县国土局行政处罚决定存在处罚主体错误,因此不予强制执行。之后,国土局撤销了这些处罚,于去年5月12日重新立案查处,并于5月21日以彭鸿(岳池县翠湖金果生态园农家乐经营者)作为行政处罚主体作出「退还土地,拆除在非法占有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及其它设施并处罚款41.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去年5月26日,当事人彭鸿主动缴纳罚款41.2万元,但接待餐厅及游乐设施尚未拆除。去年11月19日,彭鸿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向武胜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 深圳新闻网) 编辑: 邓煜闽 ) F9 M( B: N% Q3 J) b& `0 \'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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