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大竹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在县卫计局礼堂举行。县政府副县长,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淳伟波主持,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志超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志超指出,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安排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李志超讲到,县政府将依法行政摆在首要位置,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认真落实“依法治县十大行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6年,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公开;合法性审查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监管切实加强;行政复议更加规范;示范创建扎实有效;同时,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等好的做法得到坚持和落实。 李志超强调,2017年,我们要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部署要求,落实《大竹县人民政府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一是持续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二是持续推进规范文明公正执法;三是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四是持续加强行政权力监督;五是持续推进行政复议和应诉。 李志超要求,要落实责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一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细化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定责任清单。二要完善学法普法责任制。继续抓好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部门办公会会前学法、领导干部集中学法,确保开展集中学法4次以上。组织开展好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全面提升行政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三要完善落实保障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完善组织领导机构,结合职责、突出重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要发挥统筹、协调、督导作用,切实加强县级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和工作联系。县政府督查室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工作督查,严格考核奖惩。 会上,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何星廷总结了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对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安排。县交运输通局、地税局、高明镇政府就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了交流发言。 大竹县人民政府出台 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近日,大竹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大竹县人民政府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工作安排》”)。 《工作安排》以《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15-2020年)》和《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为纲,结合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规定,确定了“规范性文件质量提升年”的工作主题。从着力抓好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全面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文明公正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运行效能;建立健全调整机制,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机制;全面提升行政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完善工作保障机制等十个方面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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