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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国家信访局舒晓琴的一封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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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9 14:02:1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国家信访局舒晓琴局长您好!: Z- ]9 n! J6 x  q6 ^4 m+ c
现向您举报:吉林省榆树市公安机关个别警察伙同先锋乡忠善村书记与治保主任(村霸)宗族黑恶势力,将五年前的普通纠纷编成赌博抢劫案;将举报人投入大牢,法院采信公安机关刑讯逼供等“非法证据和伪证判案”陷害举报人,至今,榆树市公安局未履行职责,为村霸和个别警察充当挡箭牌、保护伞! ! n5 \) ~, s* s( h2 \% [
举报 信: c0 w2 X- t0 {& F
举报人:刘加志,男、身份证号:220 121 1964 0220 2330
$ ^5 u0 M* ]/ d9 B+ _+ E同 案:刘加权、 孟凡友、 刘加利、 苑德伍、张作学 (男)
" `9 r- U) i" U8 l9 w/ V0 u4 ]住 址:吉林省榆树市先锋乡忠善村六组 电话:15940861360
) K# o, C8 f; l3 n4 ?. n+ K被举报人:吉林省榆树市公安局民警 孟庆辉
4 e6 _, K9 t8 o3 y被举报人:吉林省榆树市公安局民警李建英等人。
* B, l( [/ j0 n/ C% ^被举报人单位:吉林省榆树市公安局(新民大街与向阳路交汇)
; E8 v, s+ q# p- L举 报 事 项
# _$ G( g* d4 o& N6 e/ q4 B' o一、吉林省榆树市公安局没有履行法定监督职责,立案不查,推诿扯皮明显的不作为;为村霸和个别警察充当挡箭牌、保护伞;请求榆树市公安局依法对榆公(信)受字【2017-02】受理通知书出具书面答复。
" H) l) }/ p/ B7 c事 实 与 理 由
4 ?! @# a5 u: c9 @2 I5 w1989年事发当年没人报案,1994年启动侦查至今没有人报案;案件及证据来源存在诸多疑点,2017年3月14日由前任高广野局长督办的榆公(信)受字【2017-02】受理通知书在法定时间内未履行法定职责,我又逐级反映到长春市公安局信访办,2018年9月7日逐级反映到吉林省公安厅信访办,早已超过60日没有依法书面答复。1 s0 m1 L/ P% W# h# Y# A) u% f5 O
综上所述:榆公(信)受字【2017-02】受理通知书明确载明:经审查,复核法定受理条件,根据信访条例22条、33条及公安机关信访规定第23条的信访规定决定受理,并承诺60日作出书面答复,情况复杂的,延期审理不得超过30日;至今,基层立案不理,压案不查明显的推诿扯皮,明显的不作为,明显的懒政;明显的为村霸宗族势力及个别不法警察充当挡箭牌、保护伞。& {2 ]2 Z( J' y# U( L
有错必纠是一种勇气,有错必究是一种责任,恳请公安部、吉林省公安厅、长春市公安局领导能够高度重视此案,彻底清除司法队伍中的腐败分子,还百姓片净土。希望榆树市公安局领导坚持有错必纠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新官不能不理旧账);对办案人违反法定程序依法纠错,希望个别不守法的警察主动承认错误,希望得到当事人的谅解;希望榆树市公安局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出具书面答复。
9 A( j9 U, `& M) s( z! i" k. c; V+ z! Z
此致 ( }+ B' P2 S! U- Y" Z
国家信访办公室
1 ^3 s- N+ u# O0 s9 R* E 1 W7 Y' J) g: R; e0 _) f. {+ f3 W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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