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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 I. K, Y! O7 I/ \# S0 r4 F! u6 y3 A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9 X A0 S8 j$ Z# @% h6 E0 ~1 a
双流区交通局: # X4 }3 S& Y; X0 ^* Z$ y, ?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M; u9 |" G( u' G( F2 @ 武侯区交通局: % i. I# r! {5 @- {) \7 ]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 P' L% y3 K6 W& B# O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 D# P" m3 K( o5 y8 E4 T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 H) x7 `+ r! [- h L+ b/ f. Z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 S) B/ j2 ]! f$ i$ O, n K( Q
被坑了 : {7 s5 V3 @3 K& s/ s: G7 c; U
遇坑刹车不及
" }7 L$ g6 {, z( P& x! Y 宝马伤得不轻
% f: ~& w3 S# L0 R l- E# q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2 ]+ w, ?8 x4 N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 `6 R2 d o$ F! e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 {) V& W5 g7 f% \0 f G3 t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 \+ s4 o2 |2 a& H" |- S! A/ h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7 G6 S2 X# t' H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0 p$ d2 U& T, _7 f5 J( \
维修要花7000 - I/ c! K. d* Y7 }; K
都说自己无责 ( i$ w3 y+ I# f% n/ L' o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9 V; ]0 f$ G& h" L+ d) A8 |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 \8 E# Y$ f* i, r6 |. y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 S2 U4 a" Z- v6 x% J; N; x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 e+ K) | R6 z w1 F" C; H$ L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 d5 n# u0 [, ]8 Z5 [0 l7 w
碰巧了 : Z3 n& `% H0 e
事故发生地点 : A: F7 w: _$ _; I z+ T: _
位于两区交界
( N8 i, _. a" h" X# v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d! e( N! z( M7 C1 a4 Q" t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 {* A4 r- f6 f$ r4 C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 V" m& U7 M6 t1 f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 l' t7 U. p6 M' n/ K: B" ?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 n1 r4 o$ }8 S2 b8 V: y! x. m
该谁管
6 |' c" k: m/ P, h a; W& C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 E/ Y; t! A! i& d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 U! S8 R5 [8 x' s; c, T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q& K3 p4 {- I2 x+ {: n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 @& H$ e/ ^& ^8 P' S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7 E5 W; _# h+ c. A" S" h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9 j# c/ J1 D! O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 h$ m1 J# ~# w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 e/ v5 M& S+ g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 i, u5 b0 J; S- b1 I' ?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1 t4 M F: c6 m5 n x: L: N* b5 o 律师说法 0 f1 u6 a* h; J# N: c' e% X; O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 N% K3 ^1 G" S/ @$ u; ^0 Z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Y) K0 O' h/ F! o! A" W- y: p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1 f v3 ?$ p7 s# B& S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 c( ?% R3 U: o" j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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