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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 j# l5 C( ^( s5 g F- o9 a& E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5 ^5 k6 p1 f0 E7 p/ l5 z
双流区交通局: ' [2 I1 M0 J0 j& |9 x& Z$ o R5 @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4 k8 Q9 s1 o0 K! M# I
武侯区交通局: 6 ?6 ]+ G" u+ ?- P- T4 z; ^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 I) s0 b1 Y) K/ t/ f, q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 d0 c: }5 F8 M s' P' r* n7 S: W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 @5 S* \2 U* T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3 f1 T' O. W/ q: `9 H0 H5 `
被坑了 * l0 ?9 v6 O, q9 y5 C, s
遇坑刹车不及 $ l6 F1 d4 v! a
宝马伤得不轻 ) F2 B2 U, |: e# Z% y Q) _. {' N [$ h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6 {$ O5 G! C# ~" B! b i0 ^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 E5 b2 N9 `- S! ~5 z! J+ ?5 B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 B) D8 d( X/ t- A: Y4 b3 K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 T7 N+ G; [- F$ p" u3 G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 d0 q3 G) ]4 x1 x6 {1 U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 \1 |. L6 B& ^+ p
维修要花7000 3 n& W- d L4 g( |1 t0 p6 |6 J
都说自己无责 $ p6 P1 L$ W9 M& c' I. n% S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6 C! ~1 x8 x8 O8 j3 [0 t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 E6 L/ ~+ f" x/ O0 S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0 }0 w- p. }& r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 ~' j) s2 v! u% e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 V# K& e9 Y6 q% @% Q* C' _: S7 W8 I
碰巧了 9 I9 x& z3 ]1 D# o9 Q0 R8 Y
事故发生地点 ; Z8 @; ^/ M3 i* G* x! n7 D
位于两区交界
' C. l$ r7 a7 h5 V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 w4 r# p- l: u8 x6 R: v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8 W2 L5 @+ X/ K5 V! X* ]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4 E! B. V. J, e( n$ B# `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K p! h2 Z' P5 n/ y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4 ]. c* K* H$ r9 _ 该谁管
2 o6 I1 w& B, i. V8 ?5 z. ~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 \/ u# w7 o$ h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 d- l- K) f, f& F" E# R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5 I7 u* A; \# A- Z. p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 y% h+ w+ i' P F1 C9 ^! D& y+ C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 y3 C L2 O4 p: r2 \4 `7 d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w; e; h9 S2 \- ]& S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3 x* v+ a' H; W% a- I6 k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 o2 |/ J# Y, M1 l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 Y7 x- Q( y! K. Y$ x+ v/ E7 l9 g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 j$ b4 U* L8 k7 @* p0 h1 L {% ` 律师说法
" M5 A1 r3 l, T* `3 d* V* x! a/ G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 y, [% Q- ^. t" i# Y. ^9 n2 _; i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 C9 p/ s5 o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 l/ w1 t6 V) T- N' r4 e* j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8 ^4 ?# l3 D2 }4 k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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