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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 M+ ~( D1 u" _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Z" t2 P1 E5 X! M! [- s' v0 t7 B# ] 双流区交通局:
" \5 S% f* @' i% C7 }" B2 M* k& c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3 b7 A1 ~# S1 K; w" X$ t* |
武侯区交通局: 5 W- @8 k" {% W/ ]7 |- B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9 ?: l$ ]8 ^9 }6 n0 t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 I) ?' G# u$ K5 w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 f4 B) s5 f% J) M& G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 b( T, P! _) r3 `6 Y" I
被坑了
7 A7 h S/ |- z# K 遇坑刹车不及
: K: n9 C" A2 |( \0 Z( e 宝马伤得不轻 3 x" {/ W5 x N9 B% t; ^: k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 P5 B6 j4 F+ a6 J4 S* ?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 S* ?6 J6 T, @ e) ~4 k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9 K/ c4 w `' t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5 m/ d+ H/ @4 C8 V9 H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 W2 F9 I+ B8 A% w4 ~2 m; m0 ?' l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0 n$ c) N5 h4 Q8 N 维修要花7000
/ Z; K" ?. c3 {' k) N) | 都说自己无责 - Q0 X) b. e0 M% J5 R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 a6 t+ P8 V! l. |! P) [0 @" I. C) y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3 [& p, ~; z+ f* W/ {$ U; Y. O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9 s( j/ o/ h! ]' C: n% V! u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 i4 l3 M* e% L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9 x+ Z3 D% V9 x. M- O+ K
碰巧了
6 k7 v. h1 K% k! C: }$ V 事故发生地点
R3 n; R7 n* E# i: ? 位于两区交界
: `8 |$ S( P) w2 D; @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 u. H9 g l$ R: p! y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7 ?; }5 y% r. t. g' ?0 b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 M$ i' |# w, \$ ?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 u/ h- y( J5 H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4 w, q0 g4 \' ~ 该谁管 , q# l9 O+ t8 ?* O( N$ V9 A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 z( K5 L U! h- F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0 \# G: n1 u b5 \, h' ^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c3 n! \$ |+ b( p" M$ \# z' V+ \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3 p5 V- Z- G1 ]! h" [0 F2 G1 A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 C$ W$ s6 U: F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1 R* T# }! P8 ]3 W& X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6 E7 ?2 i; l2 K, ?6 i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 R s9 W2 `4 B& y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 ^! A) t$ C8 U: C- j' F' A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4 ?: D2 i6 d. G, X6 T; H( w3 N+ W 律师说法
B/ j6 g5 |6 u- c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 M" u* I1 @5 z! B- C# ^! c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B% A p- C# p8 E, |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8 e& R/ g1 k: X, i0 \& j. c% _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 ^' U& u7 z: ^5 ~8 Z% J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n% }# a% M7 G0 b; t) g'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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