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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 R2 }- l1 Y. B2 |$ A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R! `( m g9 c |7 w/ Q) T0 g
双流区交通局:
1 e+ {# X# H6 N) y2 p1 A3 P# O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X9 _. U5 c; I- U 武侯区交通局: . A3 M; }3 z# `# |0 D+ K1 h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 A" o G r" e. [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 p0 K0 j' t7 ?* A# P8 ]( {- A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 w# D2 \( l" d0 h& N: A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 w9 `/ H$ N# G- K9 M
被坑了
; _- [- s2 {* A7 S 遇坑刹车不及 0 z$ Z- E/ s( W( m( O+ d
宝马伤得不轻 7 Z. }* `" D: ~( w- ]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 u% a( D3 o( Q8 F% i1 v: N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4 g+ H' `4 [: e7 A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7 s# A4 Y; i! A1 }/ y6 b- H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5 k; V1 U" k+ r: O7 M! K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6 W' A# t/ v1 S. c( z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 f7 X* ^# r+ @5 O8 J- W( B
维修要花7000
% i0 r% D* \1 e 都说自己无责
4 w+ l5 N/ O- ?# M' A) ^: a; {! _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r% o7 e# Z0 |! a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 ~+ d7 r; W1 Y; x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1 \6 e& C# W. }) ~9 T5 ~* a1 ?, w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 }5 ~. M- z E1 W$ n% o- ]: T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 H/ I; K* Z% z; j0 e. }+ o5 m 碰巧了
?) Y" f$ V$ |( o8 Q; { 事故发生地点 ' z# C7 R+ m4 w' M1 { V, F0 @2 p
位于两区交界
9 T/ S' U! v% n. o1 A; J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 G5 l1 o' Y+ U: x" Z. w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8 o/ e* R# l2 N+ G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 v: x* n. i* a. d( w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 y8 ?& S7 e+ B! n" U# ]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1 R# r- Q4 [! R3 g- Z& l) h
该谁管
& ^8 L, U) s7 ]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 b6 i, R t9 y' i) F. `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 u+ _' d# [, V: Q: B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c* x# W" c8 B, i! y; S% b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6 Q E/ F+ }6 Q/ h$ @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 U- u7 ?$ K1 \" n! J! o; [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9 T1 i, e1 u9 ?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 |8 S2 D! \% L+ `2 [) G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 o, c. P) `% v8 T& Y% ~* X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 E, S4 W" L# Z/ w3 v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 ^2 x, O; i8 l
律师说法
( n( Q7 A& X6 I3 f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 H0 w! F' `1 a$ U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8 y8 \ ?- Z- Y7 k3 l, f4 H: S; o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7 U. L7 W4 _5 }3 }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7 F0 u% n2 {/ K s+ T2 {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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