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 G' Y. ?" N1 i- k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n% q% }% C) [% z% I W 双流区交通局: ( _1 C& S* k- g, m' y- |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o9 [: [7 _, G6 H. I
武侯区交通局: 9 i6 b, {6 I7 i6 \6 }! c8 H7 F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 B- @; M5 y) g* [# {! G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 Y( b" ~8 T5 [( g/ s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 D) G% r/ ?8 F) Z% K' D! h8 E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6 N6 s$ z+ Q. C7 S: O8 P: `
被坑了
2 [, c, O5 r$ \( l7 d& W9 U: f, d9 L 遇坑刹车不及 + F$ W$ _6 R; p# d$ |" v1 q4 m4 C
宝马伤得不轻
: |" R9 h+ }: @- C( _7 O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 l# @2 B/ {" ~9 V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 d' L% r: g, ~+ h$ c8 Y7 b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 ?# |8 k+ f$ Y, l# J3 T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 R5 g( @( t7 B" Q9 d$ h4 M- `4 q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 k/ x/ }8 e) o7 m1 }/ L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5 V+ N( _% x) j
维修要花7000
& s; t' l& ~) K$ _2 Y3 r 都说自己无责
6 A2 t/ l' i5 r& [' I& q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 f% Y5 _ q0 C/ g2 a: v/ q6 j! [" t: Y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 F/ ^( a0 M M$ V0 e: j6 j/ B! P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0 E& E; a% q, a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1 P/ ~- V4 {% b# k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 b+ d: _8 N( G 碰巧了
4 P. Z/ C9 r% n V8 ` 事故发生地点 l: |. ~1 ~( {1 K
位于两区交界 9 F7 s- p9 E2 N1 a' _' G6 d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6 v& `- ^ X6 Y+ X, a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u1 C! i% u" E: j! s# @* P4 Q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 {* U" J, j- K( y) b- |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 u% Y# T/ A/ i# d5 |, N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 e1 C3 x% g9 m$ Z6 P
该谁管 ! z+ N$ J6 M2 W5 u5 h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 B' m) M$ D; [( o+ @0 ~1 h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n1 L2 a& ]- d* b8 U% a i: Y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7 e& [( C- ]- k) o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 ~$ p5 D f* z4 g' g) W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 l' X1 J |4 Q* e3 N% F* |( P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4 q6 M9 t( s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 @1 \' g. `% S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4 e* L$ O* f2 F; S6 y7 K: b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 ^! b3 ]& C2 q/ U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 v/ l3 ^. D1 }, B/ B# y 律师说法 2 q2 v0 r( v/ m3 {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 p$ n% \* @. k, q* T M! S5 d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9 s6 i# ^7 W6 ?7 e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6 O3 [; T. `8 a4 |$ p" q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0 h. ? m- M8 u" |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 u7 j5 T, s; K; b/ {
) X6 p w6 M9 V2 F6 W; Y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