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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 z) O8 V+ M3 s. _% z# y2 n# W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z. T9 H: k u4 R3 d7 I 双流区交通局:
) J% h+ v, a' Q: S2 v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7 R, Z( u- k& T' Q" Q; x* C, N) X 武侯区交通局: 4 O n- n+ ?2 N- V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 \$ Q0 r5 N' u) ~" X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 c0 V. W+ x6 D# p/ `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h, y, o5 z% R; W8 Q" ]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 G2 `0 f+ m3 K5 h2 B+ [; R 被坑了 8 A# a& ^' ?$ Q
遇坑刹车不及 ' w5 e1 q# @4 ?+ _! ^0 l7 E0 ]5 M
宝马伤得不轻 ) r: L' N: X, e% l x' E: I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 q+ h3 e! ?7 F0 b( G; {5 B6 M$ g' b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 w4 f3 W8 N& i# u/ I% H! G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 V: L5 c3 {5 |! Y# l, f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 L) K! \. K% S. e8 f* _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2 ?/ h" l; f: Q3 W# U; ~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1 d; o5 T2 d0 E; q; |/ f 维修要花7000 ' y3 N$ W) b% Y" p
都说自己无责 - G: B) Y+ [, M7 M: \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0 v% M' Y/ ~1 \* n& B! S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1 t# I# A3 S( F- V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8 U' @* o4 j Z- h! b% _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6 {7 S# B; N8 |0 x6 R1 e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6 ^- B) I/ U2 l- ?/ U# M( O 碰巧了 1 Q+ o3 I( q8 P* x
事故发生地点 " J% ?5 j* I/ l4 D& P' ^
位于两区交界 3 H/ w& ^8 e" @ m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4 Q& y4 y, |3 {4 P" E. P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 I) Y) D% S3 c- h% k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 U, d9 m; P1 t7 m3 p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1 p$ l" @+ _' _& C/ J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 t8 I8 M# S( N 该谁管
6 E' y! f6 P2 E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 c9 c9 }0 F* N3 c2 r8 o b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 C& ^% W ?# Y- n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3 c# s& n) R0 R: x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 [9 q0 w# g- j8 ]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 K- n1 I b; O0 v; y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 }1 Z* B( u$ ^! [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1 ?7 L+ `2 \ B& I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 m# [. `( S0 v" {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 R7 x' k& w7 G. V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4 D h+ J* G% P1 A& r/ B" O
律师说法 I( ^* w3 P$ D/ i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3 l: ^4 J$ p: j" s+ ]" |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1 m+ m: G! a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8 Z9 k3 P6 u% N1 g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 c0 C% w$ }% L4 w. a. U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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