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 b/ l" `) b, n0 G- e. k0 E" ~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K0 c( R1 o4 o# C% k+ q6 e
双流区交通局:
3 Y# K1 i( R8 \. b" e+ K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i& s, _, i; U. p 武侯区交通局:
3 T0 i/ v: c( g1 s$ }8 L& k- O" K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 `6 F, `/ ?" r% q5 r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 t( t% p) R: \5 ?5 x; i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 w. t) |0 u$ L; M7 K/ f" p5 M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b. f$ X7 o6 \! M. T" l 被坑了 1 o8 A: M9 F) ?3 M& j
遇坑刹车不及 9 O) Z/ [6 G: t
宝马伤得不轻 , i! c% W2 |3 g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 q2 f* O, H4 M" I% ~+ l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 p% y; ?) L1 z. [' ]" g- b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8 K. |/ V, C( ]' G" W% x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 T& D/ R. P, l; d( t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 b4 T U; d+ A0 A( _8 d5 p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5 t) M& s9 L" j! ~$ A2 P
维修要花7000 ; B' l) u6 ^ w/ }) w/ u
都说自己无责
6 m6 }' k% ]; J1 Y( Y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5 `# K) v' q9 z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 s6 `- X( a9 m3 ~% m, Q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2 f2 m. p! P! Q& {7 l! h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1 U% i" w6 t# u( R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8 h+ l7 G l2 z# N7 i 碰巧了
$ q5 K/ n# u$ R7 w) j* y8 K0 G 事故发生地点
. T. x3 [3 ?6 u7 N) j- z 位于两区交界
" @( G2 j# v, I$ J! H: j5 b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2 T2 n# f; b& T6 m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9 z( ~1 V6 R9 i' b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 S# o, q& `* Z) u1 w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 {3 `4 ^/ q- C4 \, {2 T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 S ?% W1 P# s( W3 K) g+ {
该谁管
P: [6 _2 e( _7 c3 z0 B. o1 i+ p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 _* m3 {" i5 D. e" g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6 L# t* T) ~2 ~' G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z9 v1 N/ N, j/ J, F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 `+ G% O8 m- P% Z1 F1 D/ } ^0 O0 Q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3 f$ n9 f0 o2 O& ^: y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R" v0 K4 y9 ~( c( y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 J1 T) `5 v8 o: `) D9 s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 M9 k4 T9 [% T' `) Z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 K9 O2 b- s9 {$ r- I! g5 x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 j8 b9 G$ W( Z' V/ |' s 律师说法 6 x6 M+ t0 k- C! J' m' V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 W, S0 v5 `/ |# h1 y6 `% X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F0 g" X: P2 R6 ?% |% X2 x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 n$ \; v& r9 f6 x% c6 s# f. \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 j6 f2 e- @; h# |0 O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k% X2 v# q1 |- _; ^
0 y: R% z8 T1 @, y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