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辅助访问 联系我们关于我们文明投稿
关闭窗口

简单4步,开始与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对话吧!

1. 打开你的微信、朋友们选择添加朋友   2. 使用扫一扫功能扫一下上面的二维码
3. 扫描后出现详细资料选择关注就好了   4. 现在开始与我们的官方微信对话吧!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打开微信扫一扫
查看: 74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致国家信访局舒晓琴的一封公开信

[复制链接]

10

主题

13

稿子

84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积分
84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12-29 14:02:1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国家信访局舒晓琴局长您好!- C# C3 p: K# v2 A% [
现向您举报:吉林省榆树市公安机关个别警察伙同先锋乡忠善村书记与治保主任(村霸)宗族黑恶势力,将五年前的普通纠纷编成赌博抢劫案;将举报人投入大牢,法院采信公安机关刑讯逼供等“非法证据和伪证判案”陷害举报人,至今,榆树市公安局未履行职责,为村霸和个别警察充当挡箭牌、保护伞! 0 y2 M9 I# b& h& F
举报 信
0 k, ]/ P: `) Q& d1 l# v  L举报人:刘加志,男、身份证号:220 121 1964 0220 2330
6 G5 q' `0 b- D  h: P- `6 ], B同 案:刘加权、 孟凡友、 刘加利、 苑德伍、张作学 (男)6 Y7 J) Y8 \4 \7 Q  I2 i
住 址:吉林省榆树市先锋乡忠善村六组 电话:15940861360
1 w( ]3 \/ C8 N( E7 r+ v被举报人:吉林省榆树市公安局民警 孟庆辉
+ c* M+ k0 }( Z被举报人:吉林省榆树市公安局民警李建英等人。
$ B" [$ r% \7 a1 [被举报人单位:吉林省榆树市公安局(新民大街与向阳路交汇)5 q7 O+ q. y" b& D# F
举 报 事 项+ |6 O4 `$ r! X$ {8 y- Z3 [
一、吉林省榆树市公安局没有履行法定监督职责,立案不查,推诿扯皮明显的不作为;为村霸和个别警察充当挡箭牌、保护伞;请求榆树市公安局依法对榆公(信)受字【2017-02】受理通知书出具书面答复。
( |/ }; P* y" G/ w事 实 与 理 由( d0 c5 ?! x7 P' F
1989年事发当年没人报案,1994年启动侦查至今没有人报案;案件及证据来源存在诸多疑点,2017年3月14日由前任高广野局长督办的榆公(信)受字【2017-02】受理通知书在法定时间内未履行法定职责,我又逐级反映到长春市公安局信访办,2018年9月7日逐级反映到吉林省公安厅信访办,早已超过60日没有依法书面答复。0 T0 D1 {2 I& L, y
综上所述:榆公(信)受字【2017-02】受理通知书明确载明:经审查,复核法定受理条件,根据信访条例22条、33条及公安机关信访规定第23条的信访规定决定受理,并承诺60日作出书面答复,情况复杂的,延期审理不得超过30日;至今,基层立案不理,压案不查明显的推诿扯皮,明显的不作为,明显的懒政;明显的为村霸宗族势力及个别不法警察充当挡箭牌、保护伞。
% V% L8 U: _: y2 N, _有错必纠是一种勇气,有错必究是一种责任,恳请公安部、吉林省公安厅、长春市公安局领导能够高度重视此案,彻底清除司法队伍中的腐败分子,还百姓片净土。希望榆树市公安局领导坚持有错必纠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新官不能不理旧账);对办案人违反法定程序依法纠错,希望个别不守法的警察主动承认错误,希望得到当事人的谅解;希望榆树市公安局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出具书面答复。 / ^% R. B* W7 p% L" H! F! {
8 \$ b) f7 A* d7 d
此致 3 h. K! ?: b: ]3 r) s
国家信访办公室
4 d9 [# i- V' D2 l& y7 v
- ^. V3 \- {: Y8 ^7 E2018年12月29日
新浪微博 QQ空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 ( 蜀ICP备19023435号 )  

GMT+8, 2025-11-6 17:37

Powered by WW.ICBW.COM.CNtechnical support:传播网

川公网安备5101060200231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