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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 {8 [5 h+ T; j# L' p& Z4 u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A+ s1 A8 u4 d
双流区交通局: 3 K- E r# ]" ^2 h; i; O/ p; V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7 K- w; a7 ~. s& H q+ x$ }
武侯区交通局:
7 \! o3 f# Q0 u7 o3 O# u& t) E' ?% T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 @& v, r$ P3 `1 {4 ]4 u7 `# y/ ^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 z, H% m/ a0 C2 w5 d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2 w7 b8 `: |" P& I) A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7 P. L& H! E' ], J' d 被坑了 , O8 O) u! z. J& T4 v) ?
遇坑刹车不及 5 J8 o, O5 j. ]7 l# f9 `
宝马伤得不轻
' Y. Q8 w0 @6 Z' a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5 [# J! e6 Z; q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4 s0 p# m& y3 N& d, a$ }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 D6 A, ^- t2 N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1 E. ?9 h- x; A/ k7 G& F9 u1 ?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 V$ `. v1 B4 Y- A: U& Z3 N% y% P6 `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2 ]6 _( J+ G7 Q0 J
维修要花7000 2 {9 U+ r. L& k; V5 h
都说自己无责 . e- U4 y/ q; H6 S. T, k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7 P& V' |# _( s" }* C+ {' b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 c3 N7 h" S1 p: p( \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p' F u" b& N! b$ y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o* J* Q6 k& @3 ?% { `& M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9 u. t7 O1 r& j) d* U1 b4 F 碰巧了
! y3 U# I0 z4 Z. N4 z" z 事故发生地点 0 D8 n3 @* s+ H+ y
位于两区交界 ( S5 N+ A8 h5 a" v6 |5 e4 g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4 Z9 _( _' L3 S7 e$ y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 x1 ~8 x$ E; N& [, N7 N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 \# |. }* `" i% A! C& k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 T9 K# n2 X" }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8 w- v# u. d7 _0 A6 L2 O) G# A6 } 该谁管
5 @) \# w& X( t0 j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 y2 s9 H% R+ z( k- {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1 V$ y7 F |: P) ?& E- G" W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k d% u( ~' E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 z$ ^8 R, w- d7 C' V) r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7 A% d9 q/ A# ~) F4 Z M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O8 l0 {1 }$ h/ A0 k1 u: z+ \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5 u3 K" i F5 L4 n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7 E8 x( i0 x! T5 j1 s N, V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K% j* v" z+ t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 W- i' o" M% _+ k5 I
律师说法 & c% N0 ~) R0 s( Q3 D5 ^9 z+ r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 J/ g* y: _0 g/ r- V) ^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H1 a! H9 V' U1 ~6 Q9 K k$ y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2 R- P# Q7 L, |: \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 a {$ r6 g# _2 ?" A# v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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