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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6 H7 X& P2 D# n/ }3 K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 T2 |9 y5 I 双流区交通局:
$ m( E1 t; U% o) I$ L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V6 c9 k B$ ^8 h0 x5 \
武侯区交通局:
- h/ V' B5 V) X, \& d( b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 M7 p* M: J1 m& e8 L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 o7 G/ Y2 \: g. [# b8 D3 C7 w ]; M+ }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6 Z2 n( A1 V9 X' u6 M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 V/ F" ^0 [% O+ Q- S' O) G
被坑了
. l; L! L @/ v+ K8 f' _/ E 遇坑刹车不及
$ W& a3 Y$ K! k: Z 宝马伤得不轻 % [1 Z. |% O8 Y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1 G! R; Z& f4 A. F1 _+ }1 ^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0 [( w [" M% B) ?9 F- m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 A/ V5 ~1 I6 \$ F/ o7 o. x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 U9 }: O7 S7 G# \' F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 i: r; l- X) ?4 ]: E6 m8 }3 D0 D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 i; G8 r0 _7 u( ~: |4 }. y( B! R
维修要花7000 * p- t; t3 [1 p8 D( [8 r3 R
都说自己无责
' X* Y' |) ^+ c) c' \1 }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 z- y. y$ C+ A; v# Q$ z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0 |" k" e) r! b' D5 i) G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 _/ x; a: F8 O1 T5 }% ]& F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8 J! Z) }# r$ y% j# h; b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 Z' c. M3 i8 q( n% e
碰巧了 , X, Q4 Z% _% s* z! T: O
事故发生地点 ; M& G/ t. d! j. o# L7 J
位于两区交界 7 W6 ^, D8 E# u- W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 L3 I* a" [: _7 }2 K" s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 \' y+ c4 S5 p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 [! C! r) g7 j. }) S( W3 B+ K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 g* z* _. `9 H1 v5 _+ } v* p3 F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 Z* M/ J) x) [2 y. W2 p( G8 x
该谁管 5 P3 I9 V, ^; h! e `. E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 Y& T/ s1 X, J+ i" G8 L5 n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9 C( k* \( D# x& |$ H1 _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3 I7 v& s% J4 S/ [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1 y( \9 v, `8 d9 h$ }' _; z% E4 U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4 x6 E8 p% i9 a. }' V9 K2 h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O% d" A( A# f! ~& v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 p! @* U, y; z! Y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 ^8 Z2 y# u" ? H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2 [" C( D7 K- d' W8 p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6 X8 B9 `. }0 l9 h H5 r. ]8 \
律师说法
) R: F' X5 h4 d+ L* b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 l8 V- K: |/ Q" B+ Z! p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Z/ @6 v: e" Y, A" _* M# @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8 J, K+ O. i P$ _; `. u, Q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 V9 W. e( [+ {. Y6 x n7 i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8 y. W1 k+ _$ P8 E,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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