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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钱江晚报(杭州) [) M5 _# \% v( r, n. ^3 r6 v
在某网络论坛遭人谩骂、侮辱,这个论坛是否要承担责任?0 z6 g! f N9 W
2014年6月4日,琳琳(化名)在人气很高的绍兴E网上发表帖子,投诉绍兴市柯桥区某镇管理混乱,很快引来4网民回帖谩骂。琳琳要求网站相关公司删帖,并提供4网民信息,但对方置之不理。/ q' h* P: u9 M, R7 \0 z; Q5 J
琳琳将这家公司告上法庭。
* D" B" G! d* E2 p. ] M& E7 W7 n近日,越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3 h8 r, j M9 T- p. ]% \
投诉帖引来谩骂1 t, v! M, ?7 D! e* Z
要求删帖无人理! c, N# Y$ _# J% v- E
30多岁的琳琳是柯桥某镇居民,对于镇里的事,她投诉举报了不止一两次。
' C! e; x/ ~9 u7 i这次的帖子发出后,马上引来4名网友回帖,都是谩骂。
9 `; K7 h% Y- f. M: b& G琳琳打电话给这个网站的相关网络服务公司,要求删帖,但该公司置之不理。
( g% V/ V3 c6 y" }3 t5 z4 O一天,两天,三天……骂人的4名网友越骂越凶,甚至使用了侮辱性词汇。! q h; n) b3 e
“我们在法院的事实判定书上也没有复述这些话,因为都是些绍兴本土方言骂人的话,真让人看不下去。”绍兴市越城区法院的相关负责人说。0 k" N8 B s+ T" _, I$ l2 C
琳琳忍无可忍,将这家网络服务公司告上越城法院。要求这家公司提供4位网络用户个人信息,删贴并在服务平台上为其恢复名誉。
h x. x7 P' e; \, r琳琳认为,网站有义务对涉及人身攻击的言论进行把关,这家公司不仅没有尽到这一义务,在她事后要求删帖时仍置之不理,导致自己名誉受损。
# ]9 q, x8 N; T法院负责人说,从法院的层面上是不会去判定原告和被告间关系的,但从这4名网友的回复中可以看出,这是十分熟悉该镇情况的人。
q% ]. i7 F! c( \9 c法院判决:/ {; K v: A- t1 l' {7 G* A, I1 C
网站向被告提供谩骂者信息
C/ b9 z( z: O2 c6 l( R8 d+ K2 x( \在琳琳起诉后,上述这家网络服务公司,于2015年1月对骂人的跟帖进行屏蔽。# L! U1 I- M* S
在庭审中,这家公司辩称,他们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网络服务的公司,为网民提供交流的平台。他们根据网站与网络用户的协议,作为网站经营者,依法依约保障网站用户的言论自由权,故并未对骂人的网帖采取措施。
0 a- L, Z2 R; N$ X' J9 L3 A这家公司认为,他们并非实际侵权人,且从未收到琳琳任何书面函件或文字信息通知删帖,所以就没有删帖。另外,网络服务公司只能提供网民的IP地址,无法提供网民其他信息。0 u% w* C, x9 C9 ]9 u( P
法院审理认为,4位跟帖的网民,使用了相对过激及侮辱性字眼抨击琳琳,涉嫌侵权。琳琳要求网络服务公司提供4位网民的信息,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 a' }: f3 c% j# ^; [1 J8 t至于琳琳删帖的诉求,因网站已在2015年1月屏蔽相关回帖,故已无诉请的必要。
2 @. |3 z/ | f, R8 b至于琳琳要求网络服务公司赔礼道歉、恢复名誉,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 U" Z% D# ^9 i9 L
最后,越城区法院一审判决,该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向琳琳提供4位网络用户的注册信息包括姓名(名称)、联系方式、网络地址。
0 F: L) }* O z. \法官称,类似案件已有很多。比如2008年9月,中国青年报就有一篇关于《网民发帖骂人,网站赔钱道歉》的文章。说河南郑州的律师网友王永建,在商都网上表达观点时遭人恶语诋毁、诽谤,在无法找到肇事者的情况下,王永建以监管不力为由将商都网告上法庭。后来,商都网不仅向他公开道歉,还支付了2000元精神赔偿。
, g' R) i& X: R. {7 I法官提醒,网络服务公司作为信息平台服务提供者,应当不断改善投诉渠道,为权利人及时、高效维权提供便利,以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b% p7 _8 Y* O* o8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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