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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钱江晚报(杭州)
9 M6 p& S$ w# g6 C5 T在某网络论坛遭人谩骂、侮辱,这个论坛是否要承担责任?% x/ A* s* g; e. k' ?2 ?
2014年6月4日,琳琳(化名)在人气很高的绍兴E网上发表帖子,投诉绍兴市柯桥区某镇管理混乱,很快引来4网民回帖谩骂。琳琳要求网站相关公司删帖,并提供4网民信息,但对方置之不理。
2 T4 a# ?! x; S/ }6 {( ~2 ~" x琳琳将这家公司告上法庭。4 i9 G/ g8 f4 v) P- V
近日,越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
* l& E) z$ |; `; W投诉帖引来谩骂
) I7 I% }. ^; w) X: P3 K1 T- l; ]要求删帖无人理
( e) t( ?2 C) ^5 x( q# a6 \+ s. U30多岁的琳琳是柯桥某镇居民,对于镇里的事,她投诉举报了不止一两次。* [: r4 a8 U% u- p( Y
这次的帖子发出后,马上引来4名网友回帖,都是谩骂。4 D. I: [" c8 P
琳琳打电话给这个网站的相关网络服务公司,要求删帖,但该公司置之不理。4 x5 J+ H" ~$ O W/ S L, }
一天,两天,三天……骂人的4名网友越骂越凶,甚至使用了侮辱性词汇。2 o& k. l, D x. C
“我们在法院的事实判定书上也没有复述这些话,因为都是些绍兴本土方言骂人的话,真让人看不下去。”绍兴市越城区法院的相关负责人说。
C6 @4 v$ X4 X4 l$ o5 g琳琳忍无可忍,将这家网络服务公司告上越城法院。要求这家公司提供4位网络用户个人信息,删贴并在服务平台上为其恢复名誉。& R: U# G! L" | z) u( f- d3 V; w) n
琳琳认为,网站有义务对涉及人身攻击的言论进行把关,这家公司不仅没有尽到这一义务,在她事后要求删帖时仍置之不理,导致自己名誉受损。
! ], P+ m/ v8 `5 j4 I" H6 T法院负责人说,从法院的层面上是不会去判定原告和被告间关系的,但从这4名网友的回复中可以看出,这是十分熟悉该镇情况的人。9 ?: }( ?. P9 \6 L& t
法院判决:. a; ~7 g% p+ T" f B4 W
网站向被告提供谩骂者信息) _3 d4 o. S# e
在琳琳起诉后,上述这家网络服务公司,于2015年1月对骂人的跟帖进行屏蔽。1 l, `. L" T- [; ?: c
在庭审中,这家公司辩称,他们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网络服务的公司,为网民提供交流的平台。他们根据网站与网络用户的协议,作为网站经营者,依法依约保障网站用户的言论自由权,故并未对骂人的网帖采取措施。: [& a) v6 G; f V$ Z# P6 C
这家公司认为,他们并非实际侵权人,且从未收到琳琳任何书面函件或文字信息通知删帖,所以就没有删帖。另外,网络服务公司只能提供网民的IP地址,无法提供网民其他信息。
* W7 c. [3 F) S) e5 ^6 q, X# v5 I. h法院审理认为,4位跟帖的网民,使用了相对过激及侮辱性字眼抨击琳琳,涉嫌侵权。琳琳要求网络服务公司提供4位网民的信息,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 h* H; M0 Y2 b4 r" y至于琳琳删帖的诉求,因网站已在2015年1月屏蔽相关回帖,故已无诉请的必要。
- I9 N& J9 p/ j7 d) x6 M至于琳琳要求网络服务公司赔礼道歉、恢复名誉,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
4 @& A3 M6 ]0 D! K7 e最后,越城区法院一审判决,该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向琳琳提供4位网络用户的注册信息包括姓名(名称)、联系方式、网络地址。
+ [$ b; P) p3 H1 Z& H. `法官称,类似案件已有很多。比如2008年9月,中国青年报就有一篇关于《网民发帖骂人,网站赔钱道歉》的文章。说河南郑州的律师网友王永建,在商都网上表达观点时遭人恶语诋毁、诽谤,在无法找到肇事者的情况下,王永建以监管不力为由将商都网告上法庭。后来,商都网不仅向他公开道歉,还支付了2000元精神赔偿。$ {: F# H6 a6 t7 b
法官提醒,网络服务公司作为信息平台服务提供者,应当不断改善投诉渠道,为权利人及时、高效维权提供便利,以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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