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与妻子XXX于2014年9月29日登记结婚,系合法夫妻,二申请人于2014年11月28日计划外生育一女孩,取名刘XX,系第二胎。由于贫穷,无钱缴纳巨额的社会抚养费,泸县公安局云锦派出所一直不给小孩上户。3 s! s8 D% V, m$ _. m4 ]
5 b* B! Z3 Z" I6 X h2016年8月21日,根据《四川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第21条的规定,我准备好了刘XX的医学出生证明和我们夫妻的结婚证、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通过快递寄到云锦派出所,要求办理刘XX的入户登记,我也于2016年8月29日亲自去了派出所,要求派出所依法办理。! ~3 n- D4 L; t) H' D$ B, f( l
: Z& r' q& n1 e3 H5 S% F, S$ F云锦派出所当时受理了我的入户申请。但是我妻子于10月12日前往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时,派出所告知她需要计生办开条子才可以上户。我妻子向云锦派出所户籍警说明了法律规定,并且我的代理人之前也将相关法律规定邮寄给了派出所所长。但是其仍旧不给我的孩子办理入户登记。
+ M! o& l% k) i: d. J9 O8 ^8 @' K, [- m3 [5 C7 J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