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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 J# X4 c* l6 g( N& a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n. ?# f4 V0 w1 r0 N4 R) z1 k 双流区交通局:
$ M8 o; n9 x& Q0 }% Q0 X/ M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3 }2 C8 X/ H. M, F8 J 武侯区交通局: ; Y3 E+ t/ {( |4 b4 E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 P/ j, @; o) ~# a, ^9 M0 Q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 i( C( e1 ?* j! }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 A: Q3 X" I# r1 L1 r) A! `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 g2 e& ?+ ~7 k" u5 j& l4 D L4 V. L
被坑了 ; i8 [: Z- @, g6 s% B1 `
遇坑刹车不及
5 ]" G0 c1 H8 S% E, h, X, x 宝马伤得不轻
! e% M c# F2 `1 o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0 v' W. H- j; R5 [! y' y3 i6 s, G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 N( C; c- S4 ~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 `3 a. D: t! Y u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2 |9 C% j+ m R3 a& D7 m7 z% a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0 D% a* v5 s1 r+ y6 E$ q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6 U% i$ [; V3 s3 A' w% i 维修要花7000 : X; A0 ?8 B& a* |! L
都说自己无责 3 q2 E A- W6 C& B& m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 i. M2 L0 x" N! n! V! C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 Z/ |$ @3 E; U3 V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 a4 W# H+ C4 R) F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i) M1 b# |1 E! z8 i/ I$ g: q2 o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 |8 ^+ \6 V# y3 k) j( R- w0 ~6 n( ? 碰巧了
2 [$ j w- q& d- [9 ~ 事故发生地点 ) n# _% u+ V' l3 T+ ~( A* ~
位于两区交界 # W; l6 { i* S8 B6 u: p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 W0 v% s9 G4 T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 N4 C: y$ {& z% D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 a8 p1 K j$ Z1 Q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 f5 m" T3 R* [3 Y, u" d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 ]: f9 z2 p5 p' C. j
该谁管
/ @+ r( k( z3 J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 ^4 `6 J! o( S; z/ x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 a) G4 ?& S7 d4 G# A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6 f- s. W5 e/ t: b4 v: F }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3 p( T3 a- U4 _6 ~% U6 Y2 z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 }+ Y- V4 n6 U- k6 t1 D2 ~& L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t; Y# ], S0 _ }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 U! l5 U% T' c1 H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8 L$ u& @# z; x1 \/ U. i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9 l- Q9 q/ y. X; P/ x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 e! j2 r$ o; B0 J0 | 律师说法
% q4 _; }0 T. c( M& e5 ^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1 W8 v% @2 ~) s' ]! m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O+ u* C# U! x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7 J3 g/ a5 }- E/ t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 l7 q5 z" [# ^) H0 u8 C8 Z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h6 e( a& |+ u+ a! ~) _0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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