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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 E% }6 j1 _/ k% y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0 I- W/ r) Y, L# e \
双流区交通局:
# [4 m! ~/ b% i9 y( M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1 C9 F+ Z4 @& `3 C, R% i% P 武侯区交通局: 7 ^0 [/ w, S2 H& }- P7 b& i2 R7 l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0 M# Z/ r5 x$ z) ]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C9 i: x1 u9 V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6 h% {, x% C( K2 W, M( p9 y7 T3 a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 D z" |, J) n Y8 Y% v 被坑了 * J* W! o& p# I- V% T
遇坑刹车不及
( S; x% H) x" W9 {7 S$ } 宝马伤得不轻 5 `. n# h2 a, Q& d) W) U1 Q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8 @4 d* `; d; \7 x, {. v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 m" m0 [+ l+ B- b* f7 z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1 ~9 s9 }5 E: n# w6 N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 p+ T+ b0 ], M3 a* v1 |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 k1 N, P5 i+ |" q6 {) l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 l m1 T0 s) Y6 a5 k# N. U. r 维修要花7000 / a! @1 z: _$ i! ^( J
都说自己无责 " o5 M, A+ |0 e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 u7 d% o' S0 Z! b9 S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 Q. x0 H. _* x' |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 d8 o' ]! T0 T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4 y; b4 a6 f' T2 g6 S! R. n, e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 n% x+ f% I/ A) y 碰巧了
w0 P, `, G# t( ` 事故发生地点
8 T7 f7 D q$ C+ y. |. v 位于两区交界
; X8 R! N8 n2 U& f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 S3 }' k; R! V; i3 V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4 P+ G7 O" h0 b3 {' W. B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8 D1 b1 _& Q) I; k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 ?& J6 S* \& V# x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 s) k; Q1 M3 ~& W2 l1 J% @: K 该谁管 ' C6 A1 E I1 I8 e/ t& t) b- @" @/ @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 x8 g6 l6 @6 Y4 T- R G: K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1 M+ G4 g7 q4 e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3 c* V7 C5 h" M% W3 t6 Y' {8 d, W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 W5 f/ \' W' \- M/ F' l; R8 |" G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8 L+ _# q y& c5 D" {+ z- p& k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5 j) q$ T& H9 g3 o. T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8 @) }8 u% M% }) ^, t0 O A) W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 T" V' W' u% f) _- K \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9 h' l/ H5 M* [5 ] _6 L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 m9 M& l/ O8 j2 @4 d
律师说法 / E. f; H; X1 F7 E8 @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 x. L/ L g9 X7 W+ z1 f3 u/ n- I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V& f- k! w. [) Z" J5 ~2 J# L: B& K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 U. z- v8 T @" r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2 |" I6 Q% v, ^1 G" S0 J: N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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