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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1 H0 |1 }( z& G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X' }/ H% J2 J1 m 双流区交通局: $ j; Y V/ ~/ ^3 ?7 x; J4 k) b. T3 c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2 L- t& O" A& d3 d3 q9 s) m/ V 武侯区交通局: 6 r# l) ^! o9 ^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 O( U, C' r+ H' J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 H( a( i" d5 y, F6 K, e. W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 m6 t" D* {: y. x- p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 {& j. d. n& Y! }% Y: Z# B6 |
被坑了 ; c7 W1 N& J+ P4 M, w7 x# i
遇坑刹车不及 ( Y/ o7 H" L8 i" e- L
宝马伤得不轻 " t9 G; E# a: ~- W; O! S* c; b; B3 H7 a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5 L; `; a1 P4 A4 J& g0 g; j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 |4 y5 e1 b; f8 U9 l) b4 A" |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 c* S6 a1 U; J. o. i# w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 u0 k0 F3 D0 o& m* ^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 i$ S6 {0 t5 N: j2 I4 Z1 {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 @$ {3 z4 R* S3 }+ M0 g6 x1 P+ H- \ 维修要花7000
* U* F7 f( p! y0 a# j 都说自己无责 5 i( B9 k3 h3 x9 W! N7 w% {8 E- r6 |$ @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 |; v7 Y; @0 W, E8 n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 d3 Y' e1 a+ D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9 K) h! |' g/ ]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3 D# a6 s$ O/ I4 O- O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 P$ }$ K3 Y* F H9 k 碰巧了 5 n0 B9 r0 y% Y" e# P, N+ y
事故发生地点
" h/ I. W3 m" T& W9 ? 位于两区交界 - J: Y" d) e* g M1 C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 O( f, f7 y' L3 Y; q' S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6 R9 |$ L0 r0 z' I) n3 t. A6 ^& u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a/ B/ T; Y7 u0 x2 \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 W9 c: z9 p, J$ F" A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7 a: c' W" p) u$ ^. _0 R% P
该谁管 - N! W3 |* k# ^/ ~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7 }/ _1 M6 U$ j+ b5 q5 ]6 `, m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 ?1 k: P' F1 }1 h8 l! ~/ K/ k9 z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4 \: ], _: |( U6 M, Q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5 ~* j3 m8 _0 }1 M) Y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 m0 D7 y; i' e2 } m( w2 I1 n' z2 z5 {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M9 w& L# i! g4 i+ y% P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c! J9 t/ N$ D' |( k* t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 M% `: M7 Z* W0 M5 g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 q% P0 q. n, Y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 T& r7 K1 V. w% w 律师说法
r7 q" E6 \. I/ x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 q0 T- D) M0 J4 g- G Y; I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e/ T% C. Q* k2 X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 o! i i* P8 \/ z F& M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0 l2 F+ o$ s, A% k. [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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