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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 `7 d2 K) G* i/ `* \* I3 ?1 y7 E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 r* p- Y: q 双流区交通局: 6 P+ V/ f6 g! `) J# s( f0 M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l! W, k9 R P {# G
武侯区交通局: / l% Z, j5 B+ Z c% K5 u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 g; F0 g1 Y2 x9 G# h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2 {1 B$ ^. [, {$ @- T2 Q" L0 d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 O; V, S. r# I( U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 E9 Z+ W# p( } 被坑了 " D; [9 A1 T" m0 A
遇坑刹车不及
* |. {, e D2 ]& i- X 宝马伤得不轻
, `8 k3 y W# r: |4 J; }' X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4 E* z- n+ J6 t" @4 }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 s; [/ l0 T" p' P* f, I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 |9 E, [' [! I4 A) S6 K& S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1 m, F/ L3 f. Z' _; Z: l& [* D4 U0 G' N/ l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 K+ v8 b( L2 ~" ?) F- x' r7 W6 ?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7 g$ c% b9 K% `4 ~; |6 g 维修要花7000
Z4 S& B/ U8 W l) T1 Z 都说自己无责
' h: P& R" }9 @3 V8 v1 [- {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8 M+ L: L8 @# t1 j1 j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5 ^" e0 V1 s$ h5 v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F6 {6 Y7 k3 Z: Q* f* E& T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 I+ n) H- |5 m2 ]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8 F9 R3 \+ e& P4 A% X9 \
碰巧了
1 Y* w( v1 u2 X 事故发生地点 . I9 @! X0 X( i5 Y' J
位于两区交界
& m$ {2 |/ q( E. }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 f) r+ ?7 u) T |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 d4 Z* T4 C" F- f1 Y6 ]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2 ^( s; W: V( ~" T* o+ R. ^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 Y; L" q% G& a- X4 v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 u6 O2 k% O0 y" ] 该谁管
! j! U. c- |- L3 j1 A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 n5 B0 e- D1 c- X" I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6 T% R8 X$ a3 y, V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C8 I( j; z5 I1 Q( ^0 B4 M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6 M& }; K. X% \! p; M2 A9 }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 o2 ~7 {$ J$ W. p9 ^! b5 u. w1 t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9 U0 \5 B# j# Z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5 C( _( V& H6 t, S7 E& B1 c1 L5 d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 I8 `3 S& v8 n6 B* T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 k7 E, [3 T& [4 i0 t0 K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 f' y0 y/ i+ D( U7 u5 `8 s
律师说法
% h7 b. A! Z }( ^- ]! T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 l0 Q2 u i: U" E: u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 [; z; O) @" o% f6 k# y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 {( L. X, w, n# q. T% m( p& W+ _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 K& R' x E) {# g( z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L2 o: \/ U- h0 C0 q* a-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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