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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 o% k f" x% U, d; U- ]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Y8 _* m5 D4 \8 c
双流区交通局: : o: o- z4 U* @; Z+ [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F. H3 Y) {! _: c
武侯区交通局: 6 u T( V$ G. g+ n! ]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 d9 o- l: h1 y, k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 H; P" E$ I2 ]3 Q+ n( k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 W% p$ M$ h, b3 x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 c; R0 ~( \" s( X 被坑了
6 J9 ~: O) T5 n) C" _0 J/ N4 W* G 遇坑刹车不及 ) u+ }) O! k e+ S
宝马伤得不轻
' b1 h" D+ X" U6 S/ g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 K& y) x8 ?2 [7 I y- O( i. U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 r) \) D6 ^; X( P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6 k5 c8 V6 K/ p- T* x6 Y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6 D& q3 |* L& H+ G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9 V: Y0 r* C* Q+ S. _( Q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4 z( t% K6 w1 j 维修要花7000
6 i T9 t4 Q0 F0 i& t: Q# s' ]6 f7 ^ 都说自己无责 z/ f" g1 d0 [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 Q* }$ Z; R/ X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 O( N& e1 u; Z7 ^. L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 B* R* o% g! W1 f/ p4 B' H9 k0 }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1 U1 o4 v- X, Z% J* ]. n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 u! C [, l2 \- R! f' M
碰巧了 - a: p+ X6 z4 ?. ^
事故发生地点 % h1 \ V2 Y; Y# b
位于两区交界
1 e5 h# R- _; a) K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 @" o# }( I8 K4 w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 z* V& K0 R( ?% J+ k8 |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 t* {6 N D" G# X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 |- _, }1 P8 x# L3 W! s; f7 J7 {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4 P: `# q- ~+ U2 c9 i
该谁管
* w# F3 X4 B5 M7 y8 ^ p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0 u' U+ g: F) D; P; n0 k* U, \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 w# _3 }5 I: ]5 L# L5 i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5 L; i2 P5 Z& \8 U/ f. K6 S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 Y) s2 S+ F' H5 s6 o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 ]' X3 G5 N$ [' _+ Y1 e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D& b3 @% x# p M. T0 d3 u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6 K/ [8 Q) ?- x x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 k' Z. F) i/ N2 X. O) ?5 P- u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9 I7 }4 c( w: Z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 u: w7 I1 r ~
律师说法 " Y( Y2 D/ q6 z8 ]/ i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9 ~: h2 F' |9 s6 e6 T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l) {. O+ Q/ {8 v( y5 `* N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 g8 t# D i# g# E/ v1 O5 D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6 K, v0 |; |) _# w2 y' X, M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D+ z- ~; z*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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