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 y7 z- o; w* v8 S4 M* X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 z u1 s6 Z* P+ Z6 f 双流区交通局: . u/ d6 B& X ]' B& Q0 Y; e. Y" B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0 y& u6 F5 r, r$ \% w
武侯区交通局: / h. A/ f3 C* I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2 G) B. Y" W0 Z% x8 p3 B4 t/ M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 [6 v3 G; u! G+ U2 }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 s6 H1 [) ^% p" P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 M) s* L! h' ~+ L3 Y3 N q* G
被坑了 1 E% A# p- t1 y; a3 V1 A0 D" x* `3 n1 b
遇坑刹车不及
8 e8 G$ e5 z' t1 v 宝马伤得不轻 - N3 ]3 s% w! T, L+ V+ j w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 x7 Y8 q6 Q) L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 {" Q& B' x, b2 Y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 |8 A% ]+ k5 L" J. u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 ]$ G; ?% A1 y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 \! w3 F& B9 Z% L- Y" I2 T. Q# ~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2 s- i8 I2 I( F- y: S6 ~ 维修要花7000 & t1 d' ]% ]# i: I# h
都说自己无责 " p9 @8 H+ }' j6 h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 B% T- w2 Y2 I9 |) m7 G, p5 ^% Z; ]+ h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0 Z- m R6 Y+ S5 m9 S+ \# C V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 T) N5 w# j$ v; R/ W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7 D l k5 l. M Y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7 ]7 C7 D2 e s2 `
碰巧了 ]) g, z A7 F' ~" L' E
事故发生地点
; k) v" Z7 e. G& G& E 位于两区交界 ' A1 U L& i+ Z7 K; C: D( x4 y4 `( i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 R& V3 O8 W, g' ?6 Y2 d* q2 J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 G1 H; }% C% c Y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 L- R$ x1 a x) v2 j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 v& n2 D: A5 T* V. X1 V( @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7 b; r. @4 x A( P- l
该谁管 # M2 ^7 e l7 I1 g) \* m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8 F! g( s g( t9 h5 S1 n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 Y6 ?$ y( V( v+ ` r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n8 g8 C1 @3 ]# A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 i* V+ D1 {5 X; Y3 b7 w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 Z. | x6 A' B6 _- r8 @' d# H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E5 B7 o) e! t% `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Z* [ T& s# U: R+ h/ @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 D: [/ Z2 C5 X# A, U% |) o4 \! x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0 a% r) X! r+ a7 S- S1 K( S. j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 T8 g/ M+ `4 o: V: h 律师说法 9 T$ }+ o$ }4 H7 s. w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 A. W; \8 _" I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O( K, D1 j8 z$ p& R0 u: s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 W. M- f+ ?& R" W8 a8 G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 H& W# F! ~$ A4 h% G) Y$ h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r5 O- L. ^# d- O& e
3 p6 H: D; ?* q6 D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