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 j$ K: m% v' Y, X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6 J& D E. e6 l' H: n; ^# b 双流区交通局: 8 D6 |0 i% u8 c' R( {& W/ I6 w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6 z9 c% ^( a% \- G- P
武侯区交通局: , y1 _$ W1 Y# f$ [6 B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 P7 `, k+ e- V+ L+ i( W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 L& n$ Q& Y% {' Y/ Q, u( Z2 I# v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5 G0 t, ]- r2 M$ j2 e( O. j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 z* |% {' P$ O
被坑了 0 T; f! f4 Q4 s# |
遇坑刹车不及 * n4 l0 r: D- M: Y: K4 |
宝马伤得不轻
3 Z; o- c6 k. O1 w ]% i1 j9 i# |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 |$ ~. s y7 l* x( S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 C8 M6 q7 o) F. m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 K- Y" s, q9 V, l& }) v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0 t3 \/ o" j) U5 M! e3 R/ }, j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4 |8 u7 j& \, \/ j3 e- t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1 r% S$ D0 M0 w8 {2 N& d) F6 S5 j 维修要花7000 8 z8 i6 E) \9 H8 D
都说自己无责
/ D) t2 [( _+ v. A X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 r! X) I1 Z$ {) T2 ]3 m, X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 e9 }5 |, [" H% L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 n& W# J" y3 `! P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 J& F, @$ G7 q2 h: U4 I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8 R5 n! J4 l! F8 N) S$ ? 碰巧了 9 i: ?/ \9 ]( Z- Q. l1 ]) z8 @% x
事故发生地点 % L$ W& W; W+ h3 L. a6 r2 X. l
位于两区交界 ! n" F' h# Q/ d+ |3 y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 h0 ^3 X8 C2 R1 g0 v5 Y& a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 p2 v$ f- F+ T8 {; H/ q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2 w2 o. z) }8 h$ u: o8 J; r9 W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 X& f* d3 z5 o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 \! B) D! l+ M, k
该谁管
; C" K9 L- y- B. \8 W. M: t1 p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 ~( m' z$ F1 o8 P( X& |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 h, L1 @, a8 a: a( ^# r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e) F# B# i; e1 s! q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1 a! c% ^( d0 j# c: G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 n. d7 [: C O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F$ K8 X# P3 x9 }$ z7 m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 S4 t; P* c( G& ^3 n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 ^0 m2 @" J" L/ w5 N9 |' L6 {" g; F. Y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C4 O' n7 m. @" y) Z4 f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4 \: U+ R" z% J
律师说法
9 T6 c8 u+ l7 }. g0 P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0 X" I# ~. r+ t) m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E% d) d: H7 N) E o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 b0 u Q: s2 I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 A5 `+ w. E( _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H8 _$ N1 n- q6 A$ `9 H
7 D; n' L- c% l& w. B: Y3 z. R# @( a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