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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 e; S; @& F( N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 S$ U# l- Z, [2 Q: D9 i
双流区交通局: 4 @% b$ b: a5 V; N ?# ]; L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4 b' x t2 O" m! g# s9 [ 武侯区交通局:
' G, j, v/ m c" e% O* U! R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 M- v, F5 {' N. e9 E: W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 B" M8 |0 K+ k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w8 H" v% K( C: R# Q8 P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2 o! A! m6 A; O [) I4 s
被坑了 7 H; X1 _6 n, x' u* `8 {3 k' f
遇坑刹车不及 3 H( o* i6 E' L- c! J' Q( e
宝马伤得不轻
* S# F* w9 l! K, ]! p* o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 O* o7 m( k" Q, g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 ]3 b; x3 w, L7 h* [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2 o7 y9 L; M* M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 I% @( d0 o2 d# r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7 x% f( {: s0 R1 [" g/ G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 x$ c" S {5 p7 e$ z
维修要花7000
0 C0 k( x& b) e6 f 都说自己无责
. _2 S" e3 d* N4 c: e: ]6 c7 u8 R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 j* p+ F( C: l0 i0 E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7 [* X4 w L5 N6 b/ F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 u' j/ Y; k* t4 e' H7 k2 p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6 s. A. X( H; K) |- z4 T6 F }& _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 F( e( [4 o/ Y0 w( [
碰巧了
+ t9 [. l G0 L6 k+ u: c. H: c; h 事故发生地点 % [" {8 b8 O; h0 j
位于两区交界
( K2 U& R* H4 ?# }: t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 f, ^# s" S& e2 v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 T* T% x' V; Q% ]" |& b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 R" G; ?9 a+ j* v: r0 {6 K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 z9 X9 z9 ?; F2 P6 M$ K. w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 Y( |! g H2 B$ f) Z7 I 该谁管
! A/ I* x% f$ Y/ X- ?$ O4 N# O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4 ]% }" C* I$ Y0 x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2 ], q* d! c9 b7 {8 R0 w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 W/ |' i: F6 ?% ~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 L. ~2 ~1 Y! y" r* ~6 L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 r5 i2 H I' S' N* p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6 Y* D- |: E/ a: G& M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8 N K% A( B) U$ t+ f2 y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 u, m1 L) ?7 q K- f# q/ U9 J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 d. @1 c1 \0 @# z- J5 c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 G' ]2 |+ Z- J2 V: F& x& j% A" D0 t 律师说法
% [+ L4 T3 `% ~, Q: \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 E, R% t: }% Q9 y* ~4 }' M$ ~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h! |+ G: U2 ]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 ^4 Z# a0 Y' [3 X! D/ I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 d1 s5 ~, l3 y0 n! O6 N/ I/ n0 e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A! ? j' G7 {5 W) S; |& y%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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