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 q S1 n0 ]# v R9 j* p+ a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h7 l" Z% L f; i* X$ U1 p1 L 双流区交通局:
6 w# M8 E$ [7 p* @8 ~1 \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 a* t; J7 f5 E 武侯区交通局: + t+ I6 D5 c/ E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 O1 ^/ R- B. Y+ {# `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 b: X0 f* |4 x" t( P9 |9 w0 @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 g* a+ _* v1 K. j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 x8 `9 T! ^5 h
被坑了 2 _2 B" `2 }$ I7 M/ ~! M
遇坑刹车不及
6 H: A- o/ \* e, h! n9 x- b 宝马伤得不轻 3 J. r: |! A5 K+ q/ X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3 g# G/ @7 y- {: p6 D$ k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6 [0 x. W9 [8 F/ F7 r. S- n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 h1 o% k7 n2 \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 Y% B# ~6 E' h5 l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 V( E2 {& K# `; b$ j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 }- @& D- f) G: y* o3 e+ l. t7 I+ ?
维修要花7000 / T' G2 i- {* y
都说自己无责
5 D" j# r. l2 j& s3 h0 ^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4 `" }$ N0 t* H8 s+ w0 K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2 H* i \2 i0 n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1 ^; {9 J7 |; G" N# l! |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 @) M I7 Q+ f/ t9 w4 B0 L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0 z9 I" [6 h* P3 o 碰巧了
4 p7 X. q u! _6 n 事故发生地点
7 h8 S- D- w& n, @; q 位于两区交界
# W, F' z4 U7 f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q; Y2 _/ n! F/ V# n1 n( o& b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 W/ k( c. ^ {3 n1 E& s3 v4 r( S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9 ]; h o8 b0 d* v, V3 t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 k. n0 l) ^1 ^. x) h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1 v" f4 H; [, ? V; y& S 该谁管 5 ~ J$ |3 S1 l4 x2 u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N! m Y1 X' D) J" r" N) d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 ^# K7 v1 h+ i# k+ ^2 h2 b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x; {' y$ x! N& b: d9 u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 j) J- h+ R ?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9 h) W2 P6 F, V+ A( f$ D6 n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u/ Y* V$ c/ @- S6 N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 L9 o) c3 L3 b3 \% z) ]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8 `7 f# r* R! G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7 J% n) M a1 O- K0 j/ w8 y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7 k, H; q9 \' k: v5 K: c/ a! n 律师说法 $ d4 u. H( O# t9 ~; G' Q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 t" Q1 e& ^% K* p% M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Q9 r- T9 ~: _$ Q+ P# b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 K) [3 {) o/ S( v4 e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9 w' B% D. b/ u: [# J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 Y, P( W3 Z0 P: ]7 k w: S7 N5 A$ N" |$ C' v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