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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 ^$ s) s) {& ?4 b0 p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8 O1 y, ~8 P" P# F% y' s
双流区交通局:
4 M2 H- A' Z \6 K3 X( M/ T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e8 }: w6 z5 Q! O9 @
武侯区交通局:
! i1 s" F% G8 [" x3 A# s) d) Q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4 o* s: k- M1 _6 @& a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 W9 B2 v1 g6 ~8 G5 e4 F8 F/ @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1 ^/ I: m" x2 D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 d, y5 E: s& y5 R2 i
被坑了
4 A8 W5 N9 Y2 g: F 遇坑刹车不及 4 E% H L8 j; S7 c: x: ~5 b$ k
宝马伤得不轻 8 G% j: j1 z2 L# n+ B1 J8 a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 F' |: m r3 V9 g- d5 h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 P& K" L) j) i" Q+ u! d" M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 _4 ~$ T9 |* l8 K X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4 ~9 h8 r# s% q+ d, D' ~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 M, y% ^9 z. C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 h; ?& q0 r2 i2 Y3 N, Z
维修要花7000
+ Y# `( Q6 r* a: Z0 A 都说自己无责 ) V9 H+ A9 v* U0 B& j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9 A$ e! l" |, b* I0 _. ^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3 S7 F: \3 V1 _# p9 U* `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3 G i' M& A* i9 T& a9 g7 t0 p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F) o1 [+ Q3 [, Z9 s+ b }& {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5 e; t! o% Z4 Q7 X; f4 ]% Q: F 碰巧了
3 a) }/ @* N' B0 K4 E/ I7 d 事故发生地点
: r" G* }. I' t: x _ 位于两区交界 & W0 \3 y; L* |- T7 O$ ?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3 N: M! j5 Y, P: ]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 A( s$ Q. G' M8 ~: `1 L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 q# X1 k. k# l! j9 `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 E+ W0 b* H3 [; y+ M* n5 L" r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s1 q; V/ g' T. N& a
该谁管 $ q1 C( X6 N- j4 R3 S E, q O' p5 _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 l& X# Y% L' F( m2 W8 F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0 y2 q. A; w9 b4 D! l( b7 ]+ A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n# J- w" u% T) t* i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 x6 O1 T$ c! `( W. Z6 o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 j+ O* k6 }/ Y3 U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N% L" i# [7 c5 K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 O, v& ^! Z- Z. W+ i/ \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3 L' [4 {7 q& p6 z! W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 e" k9 k8 C6 A6 u4 ?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 V$ u# d n f2 l
律师说法
7 }) R- i! e1 x, M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 `/ v2 i( i3 C3 x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C# y- n, p1 r6 s# o' |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 X9 u/ |' Z& k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3 p$ |! {8 k N' b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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