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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e" t+ J/ z/ p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P( q8 Y! f1 ]( g W3 T
双流区交通局: 3 s* b, Y) q8 F+ e* j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2 O$ p2 J! C) C b( v
武侯区交通局:
$ m- W/ G0 q* p. \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w6 L5 Q( S' |& d( Y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 \( Y' m* {" Q! @8 U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 A P2 I4 E7 c6 A3 P& B3 c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3 j' O8 n) L, S4 F5 q 被坑了
. [. a3 S5 b# ] 遇坑刹车不及
! v1 S9 H& R2 R$ D; s- _( R4 x5 e; a 宝马伤得不轻 8 {6 o, a m! v8 N2 u+ P7 q1 n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 B# O; a! L5 b7 D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 c r# K+ W. D- v" o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 K. i2 ?; l M: {$ n) M8 F3 i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 g. g; [* B+ ?9 ~" F" ^ o6 Y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7 o4 ?8 c* `( N" @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 j& N% ^4 c9 K7 |" o 维修要花7000 9 W+ Z$ {* M7 t$ ^9 R
都说自己无责 " |, h$ R4 `9 P" l( T, C% @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4 e) d* e! [& q" m) w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 X4 D# V" D5 |5 T% m$ P, i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4 R. \+ ]1 Y5 G' O( l# Q' S7 O- r1 n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5 w2 j: _. T6 G" F4 }5 h9 q9 r6 J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 r, P0 Z( \) o5 V: \9 } 碰巧了
3 I7 ~0 k- _5 B# G$ t" R, [ 事故发生地点
. \' c: y4 Y. ]9 z+ J 位于两区交界
2 ~) y; `3 l; r( V) o3 Q8 u5 x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 \! z H4 [$ `, w/ y8 ?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 R* m( M P8 E% q: H# J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 d: Q* o; Q! Z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6 _" K }" W" o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 ]5 n# ~; B, d+ L! g( w! q 该谁管
1 C% C0 S# P: @% Z5 c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 E3 ^/ y9 j# n u$ `3 {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f4 I1 }& z. Z& T" z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E. _2 |* ?1 E/ ~# i7 r4 v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 R5 D* T9 j) g3 M9 t# h1 g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 Z- B0 g3 @5 v' K# C8 s) i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5 Y$ N5 n' S) o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 x. X; N$ H0 V* Z& e9 J6 _7 A- q- g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 @+ Q% W3 K$ S+ r! x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 m% d' B7 p, A6 {$ @% s8 g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7 q" h0 i9 [+ r: D3 K$ @1 W
律师说法
/ { D0 u3 A5 f: C9 f4 k6 @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8 K0 V. G5 L4 `; O3 e6 |$ z9 I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R- u! |! z; l9 a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5 r! A7 l& [2 e+ D% g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7 p4 j2 g: Q! P- Z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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