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 e. U; V5 Y6 ^* G2 \! h9 D1 v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i) e6 x8 I* v$ l
双流区交通局:
) _# S n- _& r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a9 G ^) a+ e. t( a
武侯区交通局: 1 |+ w" R+ t( a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4 M7 E- r# S3 B- l( r. i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 l% r/ b5 K7 y- U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 U0 a+ j- o6 h; e: A+ n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1 [! H" y7 K, j J
被坑了
' t4 x/ ?/ ?9 C9 _( u3 j- r- W% u 遇坑刹车不及
0 J4 m" J- T( f) [* M; S 宝马伤得不轻 % f9 `2 a0 o, o) k F3 N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 U& u5 \! k0 z6 W7 d$ D8 w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3 _2 ?) Z) b4 U! ?: ]3 k% X/ D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A5 l# X2 W- N" H& W3 O# A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6 u ]8 _* B7 \. @% o& p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 d( z7 j/ p) k- U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 F3 |, u6 m/ O' H2 D3 S3 @
维修要花7000
* f+ H# m- k$ x; u5 O 都说自己无责 & E! t. f, D. F3 ]9 O0 }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 S- L1 w! v% D4 o1 B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 o5 d& A4 F0 N, d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 ^! j/ ^5 L% g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9 ^/ `+ [$ C3 {; e1 Y2 y- s% f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 P. w% C. E m5 G! m8 x+ Z# K
碰巧了 ' ~5 s! c7 `0 \4 ]" B/ `& t' Q q5 P
事故发生地点 + f; I2 N- t* M
位于两区交界
* }3 s/ X9 r4 x# K! H& ]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6 f1 Z- ` S# C$ z" K1 q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 Q g& i) N; o( X |1 A! E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8 ]( v7 u1 h3 ?' p& U; ]& w( e4 L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6 F; l+ D$ z. y4 A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 M2 Q4 W, }) U! N$ h7 E6 m$ m/ `" y 该谁管
6 u/ O4 A/ Z5 y) f* d0 o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 _5 H7 z6 D, ~' H6 k9 z1 m, I6 M% [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8 q* g9 [( a* W( Z- b' i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i) Y3 j3 z3 |& ], h: v M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5 ?$ _- R- ]" o! ~/ k) u( S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0 G! R. \3 W. |" L: s G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 _. ]# o: o0 H ~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 P# D6 ?3 l2 B% j1 r0 b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 b+ @) T; |' u- J* I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 |7 q: c M1 O* s% j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 h4 n3 |, R6 U- z: F
律师说法
( `& j% T* g9 W# T& k! w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 p& {' n+ A1 f9 ?: l2 [ W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g4 K& d+ G y/ V$ j0 ~+ s) j0 F3 N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1 [& @1 V9 F( t( y2 i* c/ n& C8 [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 n( w" F- t: V! Y. S' G3 z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7 }0 l% ^( ^* I4 `/ Z. J( f
4 R% Y! J: g( h; [7 ]& G9 Q* h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