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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8 Z$ |# E2 i0 Z3 F( F9 ?" h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3 ?" \) i0 y( l
双流区交通局:
6 q+ Q9 t/ w+ J4 q" r7 d3 J9 M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6 J7 F. E! l0 |: s- x
武侯区交通局:
+ F' y G. m7 z3 q! k* S; V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1 |1 w% G. N- B) K6 M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8 G4 x9 j# \. n8 W( v5 `+ B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 {! ]6 p' R' d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 ~# o7 \# x5 N
被坑了
- {- k; J- N; L/ l 遇坑刹车不及 . L- M3 U: M1 [- d, Y: X
宝马伤得不轻
+ K) A; P" g. P- h/ @! G4 q9 s) W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5 a3 n: N) d* R9 V# h3 |/ G8 R0 v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 @3 e% \1 \' c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 i4 D T6 x8 J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 {2 a y. W5 G9 v( w8 C, J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 ?# l4 H2 [) u$ Q) s: K! a# u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 @% @4 F4 K% n5 T/ }& t
维修要花7000 ( B" @) B! s% q$ x1 ~
都说自己无责
% u& t6 L6 f5 _4 O% h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4 l: m, c6 i, I+ C7 u! k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 d' ^; z; o u2 X9 {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 p( T- }! b* S+ o% c4 u# T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 \: A" `8 {2 x3 x* e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 }7 ]5 | }* u' C 碰巧了 9 _7 z) q0 f R3 R) B9 a4 v& B: p7 ^
事故发生地点
* |, }; m- B; H/ V$ ?# g0 s) G 位于两区交界 # o* [. k- h' E& S8 E2 u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4 u' P; u# n9 p: h3 D6 _5 p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 r& E) D k7 Z- w" [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 T! k% L1 D7 O0 i* y: t5 ?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 B* K/ N& |: C4 I1 i5 g7 @" h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 B! U% \3 C" r0 g9 w( g 该谁管 5 i# ]( T! z+ o" F4 Q7 x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7 I/ d) H2 E1 u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 Y0 R9 |) T" {/ c J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_7 t0 D5 G: @( Z) |& F" c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R+ {- S: @* X# L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1 }: _ ?; P) l) s. v* L2 S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4 {. n, ?4 z& _3 S3 `; _( ~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 i+ k$ G1 z- b, c# M4 C# v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 Y( n) C, i. G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 T( u* D& j. g0 o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 K7 \& u/ e5 [, |+ s9 w, V$ ~' I7 E# y 律师说法 * x8 T& E1 S+ b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5 `! y7 S3 l/ y5 a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 z, f' l, H, v- F: O/ W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2 y4 b3 o7 _* L& u; ?6 P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 Z; u$ ]( d1 n- z1 H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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