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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国家信访局舒晓琴的一封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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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9 14:02:1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国家信访局舒晓琴局长您好!
- s2 N" t% _( e: P0 b5 n* d2 y现向您举报:吉林省榆树市公安机关个别警察伙同先锋乡忠善村书记与治保主任(村霸)宗族黑恶势力,将五年前的普通纠纷编成赌博抢劫案;将举报人投入大牢,法院采信公安机关刑讯逼供等“非法证据和伪证判案”陷害举报人,至今,榆树市公安局未履行职责,为村霸和个别警察充当挡箭牌、保护伞!
/ h3 }: U8 ^8 Z, _& f0 a举报 信
9 s2 h. ?" b) Y& M  f2 B举报人:刘加志,男、身份证号:220 121 1964 0220 2330
  w9 r& f" d) Y同 案:刘加权、 孟凡友、 刘加利、 苑德伍、张作学 (男). R4 ~; N  `: K4 A
住 址:吉林省榆树市先锋乡忠善村六组 电话:15940861360
" C0 @6 g; _7 @+ i' C) y被举报人:吉林省榆树市公安局民警 孟庆辉5 ^1 f  H0 B  }& X& R% M
被举报人:吉林省榆树市公安局民警李建英等人。
% ~5 `6 S7 j* N8 [2 I被举报人单位:吉林省榆树市公安局(新民大街与向阳路交汇)
8 F+ e4 N# S1 _6 G8 h  ~5 c举 报 事 项
; k' Z- Y+ D1 P& D% {6 v一、吉林省榆树市公安局没有履行法定监督职责,立案不查,推诿扯皮明显的不作为;为村霸和个别警察充当挡箭牌、保护伞;请求榆树市公安局依法对榆公(信)受字【2017-02】受理通知书出具书面答复。
8 f8 y. ]9 w. f7 d" N7 R# k  n7 e事 实 与 理 由1 C5 X) ]6 v9 b" ~
1989年事发当年没人报案,1994年启动侦查至今没有人报案;案件及证据来源存在诸多疑点,2017年3月14日由前任高广野局长督办的榆公(信)受字【2017-02】受理通知书在法定时间内未履行法定职责,我又逐级反映到长春市公安局信访办,2018年9月7日逐级反映到吉林省公安厅信访办,早已超过60日没有依法书面答复。. [! h8 c/ z3 u$ u% q* d* D
综上所述:榆公(信)受字【2017-02】受理通知书明确载明:经审查,复核法定受理条件,根据信访条例22条、33条及公安机关信访规定第23条的信访规定决定受理,并承诺60日作出书面答复,情况复杂的,延期审理不得超过30日;至今,基层立案不理,压案不查明显的推诿扯皮,明显的不作为,明显的懒政;明显的为村霸宗族势力及个别不法警察充当挡箭牌、保护伞。
5 Y3 w$ ?1 z1 T6 H$ V. O有错必纠是一种勇气,有错必究是一种责任,恳请公安部、吉林省公安厅、长春市公安局领导能够高度重视此案,彻底清除司法队伍中的腐败分子,还百姓片净土。希望榆树市公安局领导坚持有错必纠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新官不能不理旧账);对办案人违反法定程序依法纠错,希望个别不守法的警察主动承认错误,希望得到当事人的谅解;希望榆树市公安局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出具书面答复。 0 U5 o/ d9 i% G( D: k& ]
( B- N' }/ C2 r& U' m! Y# t8 A
此致 . z4 L" z+ t8 \7 r9 k1 `
国家信访办公室3 G) ~3 e$ E4 F' T5 N4 ?

7 @, c" m3 I) J! ~, |% Y+ U0 K" A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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