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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钱江晚报(杭州)
/ Z* [3 ?; X6 P( z1 w' X在某网络论坛遭人谩骂、侮辱,这个论坛是否要承担责任?
) K8 y' T& J3 q- \+ _2014年6月4日,琳琳(化名)在人气很高的绍兴E网上发表帖子,投诉绍兴市柯桥区某镇管理混乱,很快引来4网民回帖谩骂。琳琳要求网站相关公司删帖,并提供4网民信息,但对方置之不理。$ p7 a+ A* a9 I3 c% Q$ }5 |6 E
琳琳将这家公司告上法庭。; p, k. Z0 |0 J4 L+ k# O
近日,越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
; c& i; R! a1 b: V1 B9 u投诉帖引来谩骂7 u5 S8 l0 p9 N; L
要求删帖无人理
. _4 A# q8 K9 \2 n! `2 Q. z30多岁的琳琳是柯桥某镇居民,对于镇里的事,她投诉举报了不止一两次。0 \- y( |& U: f: c0 I4 Q
这次的帖子发出后,马上引来4名网友回帖,都是谩骂。
: |: r, V! h3 z, e- B/ k" G4 ]* X琳琳打电话给这个网站的相关网络服务公司,要求删帖,但该公司置之不理。0 |' c3 t6 Q: Z8 l7 l- O7 w% y
一天,两天,三天……骂人的4名网友越骂越凶,甚至使用了侮辱性词汇。! i2 `2 \& R% U! S
“我们在法院的事实判定书上也没有复述这些话,因为都是些绍兴本土方言骂人的话,真让人看不下去。”绍兴市越城区法院的相关负责人说。+ A6 F$ t8 q. e. J- }
琳琳忍无可忍,将这家网络服务公司告上越城法院。要求这家公司提供4位网络用户个人信息,删贴并在服务平台上为其恢复名誉。
3 D' i; w0 I: P, j, X琳琳认为,网站有义务对涉及人身攻击的言论进行把关,这家公司不仅没有尽到这一义务,在她事后要求删帖时仍置之不理,导致自己名誉受损。% V- y# O: p% L4 y5 Y
法院负责人说,从法院的层面上是不会去判定原告和被告间关系的,但从这4名网友的回复中可以看出,这是十分熟悉该镇情况的人。
1 Y1 Y$ x2 G) @法院判决:
9 c' e$ J( }& \. w网站向被告提供谩骂者信息
$ W) S. R, \1 p+ d; V在琳琳起诉后,上述这家网络服务公司,于2015年1月对骂人的跟帖进行屏蔽。
4 B, p2 B! K; [" b在庭审中,这家公司辩称,他们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网络服务的公司,为网民提供交流的平台。他们根据网站与网络用户的协议,作为网站经营者,依法依约保障网站用户的言论自由权,故并未对骂人的网帖采取措施。
$ y9 a/ N* @" [" [# F8 j这家公司认为,他们并非实际侵权人,且从未收到琳琳任何书面函件或文字信息通知删帖,所以就没有删帖。另外,网络服务公司只能提供网民的IP地址,无法提供网民其他信息。
. t1 h: @& y+ Y法院审理认为,4位跟帖的网民,使用了相对过激及侮辱性字眼抨击琳琳,涉嫌侵权。琳琳要求网络服务公司提供4位网民的信息,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i9 C0 B z( i, ~" v* Z4 J
至于琳琳删帖的诉求,因网站已在2015年1月屏蔽相关回帖,故已无诉请的必要。# _- Q+ V, v6 v
至于琳琳要求网络服务公司赔礼道歉、恢复名誉,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
0 C: h% J: v- ~( i% a- s& m最后,越城区法院一审判决,该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向琳琳提供4位网络用户的注册信息包括姓名(名称)、联系方式、网络地址。
9 _8 [# L% e. b$ L( b8 \法官称,类似案件已有很多。比如2008年9月,中国青年报就有一篇关于《网民发帖骂人,网站赔钱道歉》的文章。说河南郑州的律师网友王永建,在商都网上表达观点时遭人恶语诋毁、诽谤,在无法找到肇事者的情况下,王永建以监管不力为由将商都网告上法庭。后来,商都网不仅向他公开道歉,还支付了2000元精神赔偿。. n' Z2 j6 T- K$ {% b& w' U9 T
法官提醒,网络服务公司作为信息平台服务提供者,应当不断改善投诉渠道,为权利人及时、高效维权提供便利,以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7 q2 h& n: o) ?' c; |'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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