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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 b5 k' ~1 {- `$ S0 E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I5 X9 T6 D, }( k7 v" ]
双流区交通局:
t; H% E# S$ n2 O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6 Y3 M J' ^( l, v 武侯区交通局: # `. p4 Z/ R6 t1 c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6 H4 b g/ W* {, a/ I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 N; a. t" y* }' a E, b( l) K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8 \9 f& {: M; ?5 P, f1 A& w1 V2 j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 O/ H3 I$ |) |. X0 P% e& H
被坑了
/ B9 Y1 E; K. z) T 遇坑刹车不及
8 ]4 P3 t- C x7 ?" @ 宝马伤得不轻 8 H1 S: S: _& y+ \, Q2 \" H; C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 w, r1 E% l/ d, F& Q$ \/ B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4 @+ l3 X K$ l! L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e- C3 K: C+ x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5 h3 z* W9 W! j" F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K$ M; ]; b% s7 B1 Q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2 ]* J V# R% G5 s& F 维修要花7000 ! m8 [( X" Z( ?8 z( ^8 f \$ _, x- m
都说自己无责
# @7 f5 {7 n9 ] B7 t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2 J* n; x4 N3 R+ k) i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8 u% n. y( p" `+ [ O' g; t$ B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5 y7 P0 K* `- }. `! h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 X) w* V c4 n* u7 G0 i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5 G& s A# f7 q# Q& u5 q# v 碰巧了 0 _; o- g% R& H1 v
事故发生地点
8 e7 }; l6 t7 Q) @' u 位于两区交界 8 ]2 h5 `! i R3 D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 }4 S5 F/ x4 u) l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 C/ I4 P8 y' Z3 D% Q! |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 s/ q" X& M9 q' d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5 t& [7 Y5 X" k! `) x' T/ S% {* N7 a$ _5 ?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 E' `8 K$ T# e7 |6 ?. s, W
该谁管 ; C* m5 n; T: [; J) q/ V$ x/ m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 v* @# s4 J9 k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9 [/ z0 r- F; C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2 M- z: N3 K0 R, s& \4 }$ p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R5 ?% i5 X# V, c# L2 r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0 {3 Q8 I' v$ m! G/ ?) G. n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L3 m3 m0 q8 p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 }7 G9 r" @( m3 ?" u# T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 J }& E) B/ x+ U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 ~5 q* k, w& T6 P/ m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8 U* y7 l8 m' D& f 律师说法 ( [7 S* y6 p3 _+ D0 ? u$ B1 C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3 h- e0 E8 e0 ]6 s3 ^/ V3 P: w! g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1 v- j6 _' A1 ?% G; T8 j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 r: K0 ] d& X5 D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7 e( w5 ]: S% \' D1 x0 n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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