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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 D3 j9 m4 J8 H( o6 n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q! Y& l/ w3 i4 ], x7 m
双流区交通局:
9 R" J0 p3 p% S: i6 r" p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d% H. k$ x1 H& E
武侯区交通局:
5 o; T! e" A9 u E* \! v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8 x. o X; I, _, |# I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 L( G+ j: i; m4 X/ Q, }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1 m4 n% X. o7 l+ c5 ^' O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 K* {5 a% z' W q. j' X
被坑了 . g+ l! V6 u3 ^( h; C; n$ [
遇坑刹车不及 - j" p6 H% Y; y, M
宝马伤得不轻 ' b# s a2 ~/ Q+ I; M4 s( ]5 |1 d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y6 f- z# c o3 i* f: V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 L; ~( m1 @% m( Q0 i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 U4 ~5 @9 A G5 k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8 _7 k% B7 z) @$ s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 ?3 F1 i0 q3 S' [+ w7 E7 }' P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 z7 u( W; N9 z3 u. C$ G7 @, Z1 N
维修要花7000 8 V! C4 W. w; m8 a
都说自己无责
* ~: a" ~/ t$ p# w9 D) `* z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 ?$ h2 ]/ \8 ?0 `6 ~: e5 L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 h* [7 g# ]1 G5 o' w3 c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 q2 `9 e# H/ ^, Q" g& N7 c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7 X* B6 ?" m+ y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 Y4 r% z: P7 s t4 U4 B. Y 碰巧了 : N" M6 A" G7 B* h- h$ e; T0 |. l" g
事故发生地点
2 ]2 _' a: x3 ^ 位于两区交界 / x7 B/ S. t4 h- C4 }8 B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 v" O, c* ?& X8 x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 B t- L: F; q- ?! l' p/ f1 I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 H: l3 B# F6 n% ~3 n+ C: t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 q1 J6 A; [6 j% x. i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 T$ |" x$ S9 A9 L, z5 Z# j
该谁管
4 K' G2 C! Y% }5 p9 r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 m- m7 v& a9 z( U+ o- _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 U3 G P5 @ y! F% O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6 s0 y1 d- k% Y5 y. [9 \6 }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 |1 |2 z) D6 C+ e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2 N$ c5 D! J/ h7 i4 W* W, h0 g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4 g+ `% o% E9 V0 G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 Y( l# k: R0 _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1 }, N: b. t' E7 Y# e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 R9 V6 f" B; B9 x5 z# l* j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 H5 A, g7 u/ H: c! O; k7 G& s 律师说法
6 ~' s. C, p3 d+ @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8 e! h/ q, x1 m# o$ s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 t& f z" Y( f/ A- R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 C7 B f( }; ~3 T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2 ]4 v* {9 Y4 I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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