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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H2 q3 j J+ K7 v: m大家来看看吧,蓬安县房管局是怎样对待神圣的法律又是怎样对待百姓的诉求的。形式主义害死人哦!
( B0 a4 R' s* \" ?2 G9 X网民数次反应东风未来城业委会主任李茂荣欺骗业主,知情不报该小区违建,经房管局核实违建确实存在,但就是不按照国家法律处理,徇私枉法的行为不该追究责任吗?他们来个‘冷水烫猪不来气’,大搞‘地痞流氓’那一套早晚要栽起,全国都向他们学习的话社会将是什么样子???
( q7 D2 @! X; o- N5 P: @' a- n# `第一,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县房管局对小区物业管理有监督管理的职责。既然贵局已排查出违建真实存在,就要履行职责追责确保违建在法律法规框架内解决,一句话小区的违建什么时候处理,怎么处理?对业委会主任李茂荣隐瞒违建,欺骗业主同样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该怎么处理?& X% ^- }- u% x2 U! j
第二,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条例》第59条之规定蓬安县房管局认定的违建属于党的法律规定最为严苛的‘禁止行为’规定,没得任何条件可讲,只能是执行,蓬安县房管局你们为什么不执行??6 V/ U- f% T; J& u$ |1 X, d9 @, @
第三,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66条已明确了县房管局发现违建有查处的权利和不查处的后果,为什么房管局不查处???4 y( W' G" {' Q& [5 ~0 b. b
蓬安县房管局你们到底依法行政不?国家法律规定得这么明显,为什么不执行?难道真就有金钱交易或者有见不得人的勾结,不管是什么样的因素都逃避不了法律约束,任何人的行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难道这就是政府要求公民遵纪守法的下场!国法省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为什么不执行??四川的朋友能告诉我答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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