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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高新区红旗乡小区配套社区管理用房变更用途开办培训机构是否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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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8 12:20:1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2 C: l1 B* g- |$ Y
自贡市高新区红旗乡御景社区南湖领御二期23栋1楼架空层,规划审批为配套社区管理用房。近日有名为“自贡市高新区艺轩培训学校”的培训机构张贴公示称要在此社区管理用房开办培训机构,公示如下:, ]1 H7 S. M0 w$ d( N; Y) x2 \
1 ]& s1 Q. V% I3 W) s
此事事先小区业主并未接到任何通知以及被征求意见,小区业主得知消息后均表示反对,询问物业答复称是所属社区御景社区的决定,让业主找社区。业主们按照公示上留的社区电话打过去问询,均是两三句话就表示很忙就挂断了,根本不就此事进行解释,喊业主派人去社区办公室咨询。业主致电红旗乡政府对方称需先登记看看反对的人多不多。业主前往社区咨询此事,社区表示开办培训机构这件事是红旗乡政府已经定了的,业主反对也没用。
. V# Q( \0 w6 e& F3 c: o0 ?      经查询南湖领御二期建筑设计审批图纸,23栋1楼架空层仅部分为社区管理用房,但培训学校的公示图中竟然将23栋外商铺顶楼平台一并纳入培训学校场所,公然侵占小区公共场所,且通过对比发现培训学校的功能布局图还涉嫌违建。$ Y3 I+ g7 ^7 n- N, e: _
1 I& N' b$ A( r' Z
针对此情况,南湖领御二期业主自发组织签订反对意见书,并将意见书内容张贴23栋单元门收集业主签字,张贴后御景社区朱姓主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张贴了针对业主反对的回复公告,公告如下:
- Y! s6 Y( K  D% Z: }7 w5 w% [
( x1 I. A; }! { 公示及公告都声称艺轩培训学校属公益性质,每年针对辖区内低保户、贫困户免费教学12次。然而实际上御景社区只管南湖领御、瑞和盛景、翡翠公园三个商品房小区(且目前瑞和盛景和南湖领御三期交房不久入住率极低,翡翠公园还没交房),买的起商品房的人会是低保户、贫困户?就算有都只是极少数的租住户,而且都是以后入住率起来了才会有极少数,加上社区回复称培训机构为未成年人活动中心,这些都明显是打着公益的旗号企图变更社区管理用房用途开办盈利性培训机构。
/ k0 L+ G& B" _1 A" N: X- Z      就在社区主任到小区张贴回复公告时,面对小区业主的问询,不但没有耐心解释,反而质问该业主是否属于23栋业主,不是23栋的业主就无权过问。在双方吵起来后,该社区主任竟然指着业主鼻子骂,还拍照威胁,在业主要求其删除照片时,居然贼喊捉贼的报警,民警到现场将双方带回派出所,并对社区主任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向业主道歉。连民警都清楚谁对谁错,敢问这样的社区主任怎么能够作为社区干部为人民服务?
$ H) P- `- {( ^7 h* b* c      根据相关规定:社区有维护社区公共用房合法权益的权力,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将其出租、出卖或收缴,如因工作需要确需改变用途的,需由街道办事处提出意见报请地区民政部门批准。地区民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对社区公共用房的使用情况负有监管责任,如发现被损害现象,有权责令其停止损害。
, J3 J) N" j1 h2 B      在此,南湖领御二期业主有以下几点疑问:* s; Z, I- P) @1 f/ B& `/ R8 y! j
      1、小区配套社区管理用房能否变更用途用于开办培训机构,有何依据?& V1 h/ `/ W$ P! Q
      2、“自贡市高新区艺轩培训学校”是否取得相关教育部门的审批,是如何审批通过的?1 T% C' m3 u* ~
      3、“自贡市高新区艺轩培训学校”公示中涉及的培训场地功能布局图是否经过住建部门审批,是否存在违建?
. S& ?7 i; i! \- b  \) e1 h& ]- ]      4、红旗乡政府是否有权将南湖领御二期配套社区管理用房变更用途开办培训机构,相关手续是否履行到位?
9 ?% @" i8 {  y' ^/ {      5、开办培训机构这样的涉及小区业主利益的重大事项,为何不征求业主意见,为何声称事情已经确定,业主反对也没有用?2 s2 F" e- Y6 p$ ~" o. L1 h. V
      6、培训机构面向全社会招生,大大扩大了社区管理用房仅针对本社区居民服务的人员范围,小区门禁将形同虚设,小区业主安全如何保障?$ _0 B1 P4 T* W6 c
      7、该事件社区、乡政府等相关部门是否存在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问题?
) M) q, m/ T; X8 P& a      目前,南湖领御二期全体业主正积极参与反对意见书的签字,待签字完成后将提交相关政府部门,若政府部门仍然无视群众反对意见,坚持开办培训机构,南湖领御二期全体业主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的权利。7 R$ |2 F' q+ R0 \5 l
      该事件虽为具体事件,但也代表着众多的商品房住宅小区内配套社区管理用房如何管理使用的问题以及在配套社区管理用房的同时如何充分保障小区业主权益的问题。希望全社会对此事保持关注、给予支持,也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引起重视,尽早出台制度规范此类行为。7 M# A( k4 D0 Q) Q
      南湖领御二期全体业主关于反对在南湖领御二期开办艺轩艺术培训学校的意见书全文如下:6 Q( R1 }! B' t; y$ s4 Q* n2 Q# r
$ I" w9 _& v8 o/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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