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 `( m: u( H% k' ~ , D% e( O1 _8 n# h8 s) I原本为自己借钱装修,抵押房产却成为素不相识者担保贷款因投资酒店需要一笔装修款,宜宾的曹福梅女士计划用自己名下的三套房子向民生银行申请一笔80万元的装修贷款。2019年4月26日,曹福梅来到民生银行宜宾分行营业部申请贷款,负责对接业务的是时任大堂经理蔡志惠。当天,在蔡志惠的指引下,签署了一份三页的贷款申请表。2019年5月17日,自称与蔡志惠经常有业务往来的罗姓男子,当天上午通知曹福梅到民生银行签订贷款的相关手续,并再三叮嘱曹福梅说,到了银行让你怎么签就怎么签,不要乱说话,否则贷款下不来。当天上午10点左右,民生银行的蔡志惠打电话通知曹福梅到营业厅签署了数份贷款的相关文件。期间,蔡志惠一再催促曹快点签字。签字完毕,蔡还拿着曹的身份证原件和一张民生银行的银行去复印,留下了复印件。随后,就告诉曹福梅可以回去等放款了。2019年6月底,曹福梅来到民生银行宜宾分行营业厅,向蔡志惠询问贷款一事,结果,蔡明确告知曹的贷款没有批下来。然而,让曹福梅没有想到的是,2020年11月5日,曹福梅竟然收到了民生银行出具的一份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这让曹福梅大感意外,自己明明没有收到贷款,怎么就成了贷款人呢?根据银行出具的通知书,曹福梅了解到,原来自己申请的贷款,已于2019年5月20日放贷,但借款人却成了周韦、雷庆中和自己三人共同贷款,且贷款的担保抵押物就是自己当初提交给银行申请贷款的三套房子。 # t( g3 b% S" |3 o' i o I [9 J3 v6 \* Z1 N z y. d而这一切,曹福梅毫不知情。贷款合同一人变三人,一分钱没收到反成被告为弄清事实真相,曹福梅向民生银行宜宾分行申请查看相关的借款申请手续和贷款合同。但意外的是,民生银行拒绝提供相关凭证。随后,曹福梅向宜宾市银保监局投诉了该行。2020年11月26日,民生银行宜宾分行的领导要求曹福梅先撤销在银保监局的投诉才给她贷款合同原件查阅。迫于无奈,曹福梅在合力公证处的见证下,打电话撤销了投诉。此后,曹福梅才拿到了贷款合同的原件,但民生银行并没有提供申请贷款时填写的申请表、承诺书等凭证。这份由银行提供的贷款合同,再次让曹福梅大感意外,合同上的贷款人并非自己,变成了与其他两个陌生人的共同贷款,曹福梅是个人贷款个人使用装修酒店,结果却,自己的三套房子成了担保物,贷款资金也成了支付自己不认识的受托支付方高焕杰。曹福梅说,看到这份贷款合同,曹福梅就判断到自己被骗了,除了上述异常造假之处,在这份贷款合同中,还存在一处重大纰漏,就是贷款人受托支付的金额标准成了“80亿”,而非贷款金额的80万。
/ Q, M2 w3 Y9 D' C2021年3月16日,曹福梅被诉偿还80万贷款案开庭。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自民生银行起诉曹福梅,至一审开庭,曹福梅最希望看到的贷款“申请表”、面签时的视频等证据都没有出现。在一审开庭时,银行提供的贷款合同中,借款人变成了周韦、雷庆中和曹福梅,并指定将这笔贷款委托银行支付到高焕杰的个人账号。同时,银行提供的证据还包括一家名为宜宾市义保合商贸有限公司出具给银行的《授权书》,授权高焕杰的账号为案涉贷款的收款账号,以及该笔贷款为“进货货款”的承诺书等。然而,银行提供的上述证据所列情况,曹福梅均不知情,贷款合同上的两人也从不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