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包种花椒的土地在没有协议和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村委会强行侵占用于牛场建设,现正在施工,我们企业的合法权益谁来保护?"3月25日,重庆市潼南区别口镇花坡村黄开云向《传播网》编辑部投诉如是说。 , u" A6 f- C% L/ I "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在中国搞了这么多年了,现在都是法治社会,竟然还有这样的事发生?3月26日,本网赶到现场一探究竟。* ]4 `; {( f p; c. k- T! `& y
投诉人黄开云系重庆诺鼎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2018年11月,他从另一家农业公司租下了位于重庆市潼南区别口镇花坡村二组170多亩土地种植花椒,还养了几十只黑山羊。2019年4月,他又与花坡村村委会重新签订了这170余亩土地的《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确定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见图)。! C. A, L6 k2 ^! z1 J7 o1 V+ a3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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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一点赔偿都没有?"本网不禁问道。 S& }' A) D. ]( V
"没有呀。"黄开云说,前几年村社负责人就找过我,想租用我承包地中的部分土地来办企业,我说整体转让40万元,村里还价18万元。后村里又说只要10来亩地,只给几万元青苗补偿费。我地里明明是栽的正在产果的花椒树,村里却说按青苗标准赔偿,都不是一个标准的,麻我不懂,把我当傻儿打整。差距太大,自然干不成。之后又陆续谈过几次,因为价格问题始终未达成任何协议。 + [* [" _7 \, A, f 黄开云说,自己是合川区人,响应潼南区招商引资政策来此办农业企业。这几年,虽然亏损上百万,但也无怨无悔,始终扎根农村,为乡村振兴做贡献。没想到被村里如此对待,心里凉透了,以后哪个还敢来? B1 B/ M8 U;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