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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斤女子遭酒吧女员工偷拍,视频发网上配文“你们要的制服诱惑”,律师: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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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9 15:25:0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
近日,吉林省梅河口市一名女子发视频称,自己和弟弟去当地酒吧,期间被酒吧工作人员偷拍视频上传至社交平台,并配文写道“你们要的制服诱惑”。1月27日,当事人谢女士向极目新闻记者讲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她称自己体重220斤,在当地经营了一家大码女装店,当天去酒吧是为了给刚从外地回家的弟弟过生日。酒吧工作人员偷拍发布她视频时还配文“JK制服”“兔女郎”等,她认为对方涉嫌造“黄谣”还故意贬低她,“这件事对我的生活造成了很大影响,我的老公和朋友都看到了视频”。1 Z5 h! H% S* @7 c! s7 G) V7 L; I

' Q( A7 X: p5 w" D) D. e" M( O  丈夫和朋友都看到造谣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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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女士告诉,1月20日晚,她的弟弟刚从外地回到梅河口,当天正好是弟弟的生日,她就陪着弟弟去了当地一家酒吧。然而,在酒吧里刚玩了半个小时,她却突然接到了一个朋友发来的微信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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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 b+ V, x9 ]9 {  “是别人偷拍我的两张图片和两段视频。”谢女士说,一开始发来的图片和视频都不是很清晰,而且视频中也并非只有她一个人,因此她还不能百分百确定对方偷拍的就是她。后来她的朋友又发来了一段更清晰的视频,而且拍摄者还曾放大了画面拍她,她这才确认自己真的被偷拍了。然而还没等她细想,她的丈夫竟也给她发来了一段从另外一个角度偷拍她的视频。 拍摄者将谢女士的视频发在网上,还配文“你们要的制服诱惑”(网络截图)
% T; y6 N5 |- v# {  更让谢女士气愤的是,丈夫告诉她那段视频是其丈夫的朋友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刷到的,并且发布者配发的视频文案还有贬低她的意思。4 {( ~. i1 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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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图信息显示,发布者于2024年1月20日晚上10时44分,在某短视频平台上传了拍摄她的视频,上传时还配文写道:“你们要的制服诱惑。”视频定位地址为OMG酒吧,发布者的账号名称中也包含有“OMG”字样。; A. D1 Y/ B8 g' \

( P" S/ A- a1 U  谢女士说,她自己体重220斤,长胖以后她一直努力自信,穿自己喜欢的衣服,还在当地开了一家大码女装店,也想给其他一些微胖的女生一些自信。当天去酒吧,她穿的就是自己店里的正常服装,“是一个漂亮的红裙子,我日常也会这样穿。”5 \4 X0 h' s3 P( W* K" S6 q) j/ u2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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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要求对方删除偷拍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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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认自己被偷拍后,谢女士向酒吧工作人员反映了情况,对方称是酒吧的一名营销经理拍摄发布的视频。6 F' D9 f3 P' P/ n" v# s5 V5 Q6 ^#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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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女士说,从朋友和丈夫反馈的情况来看,偷拍她视频并传播的并非只有上述一人,但最终她只找到了这一名人员,并固定了证据。( T! x$ |8 ~2 K! N. @

' A: e9 d/ ^7 T2 n+ d  “那名营销经理还是一个女生。”谢女士说,当时她面对面询问对方,为何要偷拍自己而且要发布在社交平台,对方回复称是为了博眼球引流。当时,对方当面向她道了歉,同时也删除了视频,她要求酒吧进行公开道歉,但遭到拒绝。% g( X" J% k( E1 P. ^* l2 X1 ]

% J* A/ }6 L( v* Y  酒吧员工为何要拍下视频,是否像谢女士所说,是为了引流?极目新闻记者就此致电当事酒吧,电话始终未接听。该酒吧工作人员此前曾向媒体证实确有偷拍一事,事发后酒吧营销经理删除了视频,并向谢女士道歉,但对谢女士的索赔,双方未协商一致。1 S6 D, R7 }; o+ A! g&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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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商无果,谢女士选择向警方报案。谢女士介绍,当时民警赶到了酒吧,帮助进行调解无果,警方建议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0 D: @) i4 z& u9 x

4 y; R( V! e9 t/ I0 b) x0 ?; `3 Q  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事发当天他们确实出警处理了此事,但具体情况需咨询办案民警。% m$ L( U6 u& p' s! i9 {

" C# G- C" p, F* j( b; W/ N6 ~# [  将就此事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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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发已多日,谢女士说,自己的生活受到了很大影响。5 p& n7 l6 C/ b' c4 D' K

+ e: {* `' ]2 @' n. K* i# \1 ~  “不知道已经有多少人看到过这段视频。”谢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那时那段视频传播的速度实在太快,对方发视频的时间是10时44分,她和她丈夫的朋友大约在当晚11时许,就分别从短视频平台和微信朋友圈看到了这段视频。事发后有人专门到她的服装店询问此事,前几天,她在一家奶茶店,也有人在一旁窃窃私语说“制服”“酒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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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 Y! T( J; S. e3 }( m  更多的困扰则是来自互联网,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谢女士此前通过个人社交平台共发布了4条视频,对此次事件进行回应和说明。这些视频的点赞量已经过万,评论数也已接近万条。谢女士表示,这些天有不少网友通过私信等方式,对她恶语相向,但也有很多网友留言给了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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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J2 z5 Z5 Z" y7 @  1月27日,谢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她花了几天工夫已经收集整理好了相关证据,并且请了律师,“等到周一工作日,我会向法院提出立案申请”。$ n4 L/ M  @2 V/ I

1 g) d& m& k  Q) {9 i  “我丈夫的朋友以为我出轨,我店里的顾客怕和我一样被偷拍,不敢穿我店里的衣服。到底是什么勇气,可以随便把顾客发到网上?可以随意开顾客的玩笑。”事发后,谢女士在自己的朋友圈写下这样一段话。谢女士说,这件事她一定会维权到底。 谢女士发文回应此事(网络截图)
- F1 N% ]7 Y4 ~8 u  I. L9 E2 D  律师:此举涉嫌侵犯肖像权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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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 U* w# N9 K3 X4 K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偷拍他人肖像擅自上传到网络并发布侮辱性语言,不仅是对他人肖像权、名誉权的严重侵犯,还有可能因寻衅滋事受到治安管理行政处罚。对方利用女生身材制作带有侮辱性的视频内容,是对女生人格权的侮辱,公然发布该女生是“制服诱惑”等字眼也属于造谣行为。当事女生可以向法院起诉其侵犯女生名誉权和肖像权,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有网友称,酒吧虽然公开发布了视频,但因为当事人很快就发现了,并且及时要求对方删除,因此这件事原本并没有太多人知道,但当事女孩自己将事件经过公之于众,是自己扩大化了影响,因此自己要负责。这种观点是否正确?付建对此表示,这种观点忽略了受害者揭露侵权行为的权利。在许多情况下,公开事件是为了引起公众关注,促进问题解决,并帮助其他可能的受害者。因此,不能简单地认为受害者应该为此负责。5 J' o$ y5 e' y% s4 o1 O0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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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建律师还表示,这一事件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社会应当加强对个人隐私和肖像权的保护意识,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当遇到这种情况时,首先应当及时截图录屏取证,并尽力追查侵权者ID,向平台投诉删除作品,同时与平台方联系取得对方实名信息向法院起诉、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受害者也应当勇敢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c3 V, I, v/ q4 w

# y) v! U/ V3 V' H7 j3 s0 O  在社交媒体时代,人们容易忽视他人的权利,尤其是在公共场合拍摄和分享照片时。这种侵犯行为不仅损害了受害者的名誉,还可能导致网络暴力,严重影响受害者的生活和心理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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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4 b( M8 q% e# T  “当事女生可以要求酒吧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要求经济赔偿。对于网络上其他人的转载行为,如果能够证明他们的行为造成了实际损害,也可以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付建说。6 c2 d  q$ v- p1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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