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朱竹林介绍,山西路桥一公司项目部在要求他用旋挖机对不合格混凝土进行清理的过程中,桩基的钢筋笼很大一部分,被旋挖钻机打碎。因为桩基的钢筋笼,可以增加桩基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提高桥梁的安全性能,同时,它还能提高桩基的抗震性能,减少地震造成的损失。所以钢筋笼被机械打碎的问题非常严重。朱竹林把情况上报给了项目部。结果项目部却要求他直接灌注混凝土,并没有重新更换钢筋笼。而且,整个桩基的深度为57米,但实际处理的不合格混凝土深度只有20米,剩余的37米桩基依然是不合格的混凝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N8 j: K8 }) |* Y a,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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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竹林:“我处理那个桩的时候,混凝土用手一抓就碎掉了。经过质检部门的确认,责令山西路桥一公司项目部,把整根桩都处理掉。他们只处理了20米(实际应处理57米)。我们用旋挖机从桩基钢筋笼的中间钻下去,旋挖机属于大型机械设备,力量很大,把里面的钢筋笼都打碎了。这就相当于桩基里面没有钢筋了。我们把情况跟项目部反映了。项目部说,没事,让你咋干,你就咋干,不要跟别人说就行!”
劳务分包商朱竹林还举报称, 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改线路基桥隧工程LJ2标段的前头沟桥8-0、9-1桩基,在钢筋笼往桩基孔洞内下放的过程中,因钢筋笼的吊筋断裂,导致钢筋笼坠落,严重损坏。后经山西路桥一公司项目部同意,这两个桩基直接使用了已经严重损坏的钢筋笼。另外,该标段石沟桥6B-0桩基、安康桥8-3桩基,因为桩基钢筋笼不够长,项目部竟然直接使用了4根钢筋焊接在两个钢筋笼之间代替完整的钢筋笼。导致桥墩的稳定性和承载力大打折扣,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O: D$ G. ?' V+ r, E; C1 {2 \5 a
% |# y/ m& b5 a 朱竹林:“因为运输错误等原因,钢筋笼短了,在山里面施工作业,钢筋笼再运回去很费劲。他们(山西路桥一公司项目部)说,‘得了!拿钢筋顶一下吧!’因为每个桩基都设置有检验钢筋笼质量的声测管,钢筋笼不够长,就通不过检验。所以项目部就暗地里拿几根钢筋在两个钢筋笼的中间进行焊接,代替完整的钢筋笼以此补足整个桩基需要的钢筋笼的长度,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7 q5 O* Z" U* N2 i
# K/ y5 O4 }5 \1 A2 b. z 记者:“两个钢筋笼之间是违规用钢筋焊接的?”$ j& T! 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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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竹林:“对,就用四根钢筋,正常的是钢筋笼,大家看到过吗?两个钢筋笼的中间用四根钢筋焊接起来。只用四根钢筋支撑(承重),就好比人,正常是两条腿承重,现在半条腿的承重力都没有。”
! s* e8 N, t; U0 R2 Z 据多位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改线工程第二合同段《施工便道主要工程数量表》中明确规定,该合同段的施工主便道宽度为6.5米,铺设18厘米的水稳基层、18厘米的水泥混凝土路面。然而,山西路桥一公司所在标段修建的施工主便道1至3。几乎全部没有按施工设计要求铺设水稳基层和水泥混凝土路面。一部分路面上撒的碎石渣,还有一部分是土路。据知情人介绍,施工便道只要在规划设计中有明确要求铺设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工程的投资建设方一定会给施工单位拨款。山西路桥一公司拿到钱,却没有按照设计要求建设施工便道,涉嫌侵占挪用了这笔工程款。据反映人的保守估计,这笔工程款起码有大几百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