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据媒体报道,桥墩是飞架于山川河流之上桥梁的根基,其牢固性和稳定性直接关乎道路和人民群众的安全。近日,山西省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改线路基桥隧工程LJ2标段的劳务分包商朱竹林实名举报称,该工程LJ2标段的施工承包单位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路桥一公司)建设的桥墩基桩,涉嫌偷工减料,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 G2 O" A/ T3 I% v/ g. Y 据了解,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段改线工程是保护汾河水库水质安全、打通太原西部地区交通瓶颈的重要民生工程,也是山西省重点工程。全长约56.614公里。按双向4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这个工程的LJ2标段劳务分包商朱竹林实名举报称,该标段石沟桥7B-3桥墩的旋挖桩基础设计桩长为57米,基桩成孔灌注混凝土后,经第三方质检机构抽检,认定为混凝土质量不合格。质检部门要求项目部对7B-3桩基进行处理,重新浇灌合格的混凝土。
这份检测报告,工程的劳务分包商朱竹林并不认可。他多次向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环保监督部反映山西路桥一公司施工存在质量问题,其安全质量环保监督部工作人员刘凯口头回复朱竹林称:“桩基质量没有问题,山西路桥集团不能出具表明工程质量没问题的书面材料。”$ V) o, c4 J l a9 G k) 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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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竹林告诉记者,“他的旋挖机,因为与山西路桥一公司存在经济纠纷,被停在了施工现场。他为了验证所反映的问题属实,曾多次向山西路桥集团建议,在桥墩旁边用旋挖机往地下钻20米,对桩基进行检测。但是项目部并没有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