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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 A6 t% ?( P我是合江县九支镇文化村2社村民罗昌明,现再次反映我家的柴山地被队长家乱砍一事。我的柴山地在小地名白岩洞,是我1979年分家时,分的柴山地,办有相关林权证。以路为界,旁边一块地是队长罗昌勤柴山地。一年前,队长和他老婆没经过我同意,两口子陆陆续续越界,砍了我柴山地和责任地上的部分竹子和一根碗口粗的柏树,我去制止要求赔偿,根本不听,还说是他们的地。无奈反映给九支镇政府,希望能把双方的林权证明拿出来,看是不是越界乱砍,镇村领导到现场查看时,队长根本不拿出相关林权证来证明是他的林地,镇村领导也没召集林业国土部门来实地查看,并查阅林权资料,仅凭几人人的口说,就认为此地是罗昌阳所有,是队长罗昌勤代管,认为我的反映不属实,而且也没给我出一个纠纷调解认定书之类的书面材料作为以后走法律程序的依据。对这种敷衍塞责的解决办法我很不满意,4月2日,我再次来到九支政府,找到镇司法所一姓王的女工作人员,她听了我的反映后,电话了解了下村上,再得知没召集林业国土等相关人员,也没出书面的材料后,给我说等两天,他们会召集相关人员,再次到我反映的林地查看后,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律法规给我出一个书面的相关材料。可至今一个多月过去了,根本不见相关人员再次到现场查看,也没给我出一个书面的相关材料。我强烈要求九支政府,依法按处理林地纠纷的程序,再次公正地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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