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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躺ICU却写下欠条?一审法院院长道歉,弄错被告的律师将被司法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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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 小时前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5月24日,江西赣州上犹县针对“男子起诉瘫痪村民追债告错了人”事件展开处置工作。据悉,赣州市经开区人民法院院长就错误判决,向“被告人”妻子黄女士诚恳道歉;出借人朱才明聘请的律师将被司法惩戒。
23日,,上犹县瘫痪村民胡某青被朱某明起诉,称其15年前向其借款26000元后拒绝偿还,村民妻子黄女士代夫出庭,称借条上时间段丈夫因中风在ICU治疗,20多天后被诊断脑偏瘫,残疾二级,十几年不能出门,他们夫妻不认识原告朱某,没借过钱,也没写过涉案欠条。赣州市经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债务属实,判令黄女士丈夫限期偿还26000元及相应利息。黄女士不服,向赣州中院提出上诉。 涉案借条(受访者供图)
记者在5月23日下午采访朱某明时,朱某明表示借款时只知道胡某青姓名、大概年龄和大概籍贯信息,委托律师后律师找错了人,“告错了人,上犹县有两个同名同姓的胡某青,实际借我钱的是一名公职人员。律师已经向黄女士赔礼道歉,并撤销追债起诉。”
23日晚,赣州中院发布通报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近期审理的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上诉人胡某青并非本案借款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该院将依法纠错,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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