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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婚内强奸案”庭审细节曝光,伤情鉴定结果与医院诊断报告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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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天前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
8月12日上午,内蒙古“婚内强奸案”在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此案非公开审理。涉案男子刘某因违背被害人王某意愿,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被害人王某发生性关系,被以强奸罪提起公诉。
  下午4时许,庭审结束。据刘某姐姐透露,弟媳王某并未到场,委托代理律师出庭。庭审中,双方对女方伤情鉴定存在争议,对于男方家属与代理律师提出的重新做伤情鉴定的诉求,法院予以支持。 男方代理律师付建(左)与男方姐姐
  伤情鉴定与医院诊断结果有出入,男方申请重做
  起诉书上提及,被告人刘某与被害人王某于2月27日申请协议离婚,进入离婚冷静期,双方处于分居状态。3月21日上午8时许,刘某在听到放置在王某卧室中的录音笔的内容后,因怀疑王某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对王某殴打辱骂,然后违背王某意愿,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并用手机拍摄两段视频。
  3月21日下午4时许,被害人王某以被殴打为由报警,次日20时许以被家暴、强奸为由再次报警。被告人刘某于3月22日被传唤到案。
  记者从知情人处看到了王某的CT诊断报告与入院记录。其中提及,3月21日上午,王某被诊断为L2、L4椎体左侧横突骨折。3月21日下午4时许,王某入院治疗,3月27日,王某出院。相关记录显示,除腰椎骨折外,王某有头部外伤,腰部、上肢、下肢挫伤。
  知情人介绍,呼伦贝尔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书鉴定王某L2-L4 腰椎左侧横突骨折,评定为轻伤一级,这与王某在医院的CT诊断报告“L2、L4椎体左侧横突骨折”不一致,前者为三处骨折,后者为两处。
  公诉方称公安司法鉴定中心与医院是根据同一份CT结果做此认定,由此男方代理律师当庭提出重新做伤情鉴定,法院予以支持。男方律师付建称,这将决定伤情鉴定是轻伤,还是轻微伤,对量刑结果有重要意义。 妻子称两人长期分居,丈夫利用婚姻关系实施强行性行为,男方否认记者从获取的女方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中看到,原告王某提出要被告刘某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303496.68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为30万元。
  起诉状中提及,妻子王某与被告刘某案发前已经长期分居,原告多次要求离婚,被告始终拒绝。此外,被告利用婚姻关系实施强行性行为,严重侵害原告的性自主权及人格尊严,认为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对于夫妻两人是否长期分居,男方姐姐称,法庭上弟弟解释道,因自己打呼噜等问题,所以夫妻两人分屋睡觉,但他们仍一起吃饭、生活、有经济往来,不认为这属于长期分居状态。并且,弟弟表示向妻子动手确实不对,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行为不构成强奸。
  8月12日庭审前后,记者与妻子王某联系未获回应。
  男方代理律师付建称,控辩双方在庭审中就是否构成强奸罪进行了多次辩论。付建称,法院将另行通知下次开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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