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一小吃店打工的王先生,结识了性格开朗的新同事李某。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李某主动向王先生表白,两人相恋一个月之后,李某告诉王先生,自己怀了双胞胎,并且向王先生展示了医院的病历、彩超检查报告、孕早期超声检测等证明材料。
王先生父母高兴的赶忙给李某发了一个大红包,还催着与李某父母见面定婚事,双方家长很快加微信聊了起来。 随后,李某提出需要安胎治疗的检查费、手术费、住院费、见面礼、彩礼等各类费用30多万。 为了这桩婚事,王某父母把钱转给了李某。 可是临近预产期,李某突然说自己查出子宫瘤不能生产,然后流产了。
可没过几个月,李某再次告诉王先生及其父母,自己又怀上了双胞胎! 这期间,王先生父母的疑心虽越来越重。 但还是将李某索要的月嫂费、孕检费、生活费等共计五十多万元陆续转了过去。 也就是说,两次“怀孕”,王家两老前前后后总共给了她80多万元! 2024年10月,满腹狐疑的老王到李某“病历”所在的医院询问才了解到,李某不仅从来没有怀孕过。 而且她之前曾经在外省市使用过类似的诈骗手法,在谎称自己怀孕后,骗取另一被害人四十余万元,并被外省市公安机关列为网上在逃人员。到案后,李某对自己诈骗的事实供认不讳。 据李某交代,所谓怀孕证明材料都是自行伪造的,她还注册了一个微信账号伪装成她的父亲,用于骗取王先生父母的信任。 最终,李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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