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凌晨 杭州公安交警临平大队城区中队 接群众报警 一辆小车停靠在崇韵街与迎宾路交叉口 未设置任何警示标志 存在安全风险接警后 中队警力迅速赶赴现场 发现一名男子正躺在副驾驶座位上酣睡 民警立即敲窗将其唤醒 打开车门时 一股浓烈酒味扑面而来 民警随即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 对其进行检测 显示结果为114毫克/100毫升 已达醉驾标准 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随后 民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血液酒精检测经调查 王某前一晚与朋友聚餐 期间喝了白酒和啤酒 直至次日0时31分聚餐结束 之后王某驾车返回家中 1时15分 王某再次驾车离开小区 在启动车辆并开启驾驶辅助功能 设定目的地后 竟从驾驶位翻至副驾驶座位打盹 直至被交警查获经鉴定 王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14.5毫克/100毫升 属醉酒驾驶 2025年9月13日 王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 被临平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同年9月19日 临平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 判处王某拘役一个月十五日 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杭州公安交警提醒 我国当前推广使用的汽车驾驶自动化等级为L2级以下,即智驾汽车只是具有驾驶辅助功能,不能替代驾驶人执行驾驶任务。车辆启动驾驶辅助功能后,驾驶主体并未变更,驾驶人仍然需要保持对车辆的控制、操作,确保行车安全。作为行为的发起者与决策者,驾驶人应当对相应交通违法行为负法律责任。 $ p3 c x. @. l) D7 J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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