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说我是在逃人员,我是接到诈骗电话了吧……” 近日,刘女士报警求助,想问自己是不是在逃人员。 民警赶赴现场一查:还真是!, 刘女士是2023年5月,从贵州老家来到杭州余杭务工的,今年9月17日,正在上班的刘女士,接到自称贵州老家民警的电话,称她涉嫌帮信罪,已经被列为在逃人员,需要立即配合调查。 刘女士当时第一反应,是遭遇了电信诈骗,毕竟在余杭这边工作期间,刘女士经常接受到反诈宣传教育,此类骗术也是屡见不鲜。
为求安心,刘女士果断拨打110报警求助。 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五常派出所,接到报案后迅速出警,民警房斌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后,立即展开细致核查。经信息比对,令人惊讶的是,刘女士确实因涉嫌帮信罪,被警方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随后,刘女士被当场控制。 原来,刘女士之前在网上申请贷款,通过一番咨询,客服告诉她银行卡流水不够,需要刷足一定资金的流水,于是刘女士就把银行卡及资料寄给了客服,后来贷款没办下来,刘女士也就不当回事,结果被诈骗分子利用,摊上了事。 目前,刘女士已被移交警方,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什么是帮信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出借银行卡,赚钱有“判”头 民警提醒大家 一、自身“两卡”不出售:坚决不将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等出借、出租、出售给他人使用,以防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 二、他人“两卡”不买卖:购买他人的银行卡、手机卡后卖给上游人员用于实施信息网络犯罪,并从中赚取好处费的,依然可能涉及帮信罪。 三、“免费午餐”要拒绝:“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请大家自觉尊法守法,时刻保持警醒,抵制蝇头小利诱惑,避免落入“帮信罪”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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