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昆明市呈贡区蓝光天娇城小区,一名女子为逃停车费,竟用身体硬扛出入道闸,该女子的这一行为会不会涉嫌毁坏公共财物?物业有权向其追责吗?
事 件女子地下车库门口硬扛道闸杆 视频监控录像显示,8月13日下午,一辆红色SUV驶过道闸后,一名头戴帽子、身着白裙的女子赶紧上前拦住道闸。此时,道闸开始下落,女子并没有躲开,而是选择用肩膀扛住道闸,让身后的白色丰田车通过。随后,该女子上车离去。“她完全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的危险性,我们小区以前就发生过道闸砸到人的情况。”一些看到视频的市民都认为该女子的行为很危险。 记者在蓝光天娇城二期地下车库门口看到,涉事道闸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门口并无保安值守。物业人员说,事发时,他们从监控视频中看到这一幕也被吓了一跳。 “发现情况后,我们第一时间安排人员到现场查看,并对道闸进行检查、维修。这根道闸杆重量较重,主机达100公斤,道闸杆落下来时加上惯性重量,差不多有70公斤左右。我们担心的不是费用流失,而是这种行为背后被忽略的安全风险。”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何育飞介绍。 事后,物业人员根据车牌查询了通行记录,白色丰田车的停车费仅需5元钱。物业人员提醒,这一路口属于机动车出入口,无人值守,交费自动抬杆,该女子的行为不仅会让自己陷入危险之中,还会对其他业主出行造成不便。 “这样的人为阻挡,一旦造成传感器故障或系统误判,这根道闸杆落下来后,可能导致阻拦者骨折或软组织挫伤,以及更严重的后果。同时,在这种车流量比较大的出入口,突然人为阻挡道闸也会给其他业主出行带来安全隐患和不便,呼吁大家千万别做这样的危险行为。”何育飞说。释 法 阻挡道闸正常运行 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据此,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须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才构成犯罪。该罪的立案标准通常要求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到5000元以上。 如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未达到5000元,则可能属于行政违法行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此外,物业公司有权依法追究行为人责任。本事件中,作为道闸的管理方,物业公司可要求行为人赔偿维修费用、停车费损失及其他间接损失。具体损失金额可参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之规定,按市场价格或合理方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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