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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女与网友开房被偷手机 花5000元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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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0 11:47: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网络交友须谨慎
& ?5 o2 a% h; y5 I- g" J已婚女陌陌交友出轨遇“白眼狼”
# F, \* W! O; o9 u2 ]线下约会时手机被偷
) u1 ^9 W9 M8 {7 Q# l6 K; |' K花5000元才赎回
: k2 w- _9 o8 w) y□通讯员 拱检 本报记者 陈洋根0 V; u/ s! F$ R3 f' {
早报讯 陈小姐已成家,但平时喜欢玩陌陌,去年底,她通过陌陌认识男子张某,两人互相看对眼,期间几次见面约会。结果被对方偷走贵重的手机和一笔钱,最后商量的结果是,花5000元赎回自己的iPhone6; i" k+ ]3 D. L: N' ]: O
与陌陌好友酒店开房
6 A0 D4 i' j8 t9 o- I" x3 l洗澡时手机被男子偷走0 Y  I+ w# A9 U( q
2014年12月中旬的一天,两人在杭州城北一家酒店开房入住,中途陈小姐进浴室洗澡,张某说要出门买东西吃。( @6 [" B! y4 A* P9 z
等陈小姐走出浴室时,她发现放于床头的iPhone6手机和现金300余元都不见了,急忙跑到前台给自己手机打电话,但已关机……陈小姐知道东西肯定被张某偷走了。特别是存有重要资料的手机被偷,让陈小姐心急如焚,她借用别人的手机用陌陌跟张某联系,试图拿回手机。. Z$ [+ b3 p0 e2 N( I
“我在外欠了一大笔钱,你能不能借点钱给我?”张某说。陈小姐很生气,要张某把手机还给她。张某不买账,说要么拿钱来换,不然就把手机卖掉。 ! e7 }: B  E8 A, ~4 S6 F7 ^
陈小姐急了,请求张某不要卖掉手机,要钱的话,她给。张某狮子大开口,开价远超过市价。陈小姐不同意,说要报警。 / h4 ^! @! O9 |. h5 t& b
“你报警,我就马上打电话给你老公,把我俩的事告诉他。”张某反咬一口并恐吓她。就这样,陈小姐和张某通过陌陌联系了2天。陈小姐得知,张某的确被人追债,还想把偷来的手机卖掉,就说愿出5000元赎回。 / Y/ t5 P: s( j- B
张某盘算,卖二手只能得到4800元,陈小姐能多给200元,就同意了。之后两人约定见面,陈小姐花5000元,终于赎回自己的手机。
8 M7 T! [, ?% @: r+ j“白眼狼”已被抓获 % I$ R" t. ], @3 Y- z
以盗窃罪提起公诉 5 s4 v' p; q& D' P
其实,陈小姐发现手机被偷后,马上报了警。今年3月,张某被抓获归案,陈小姐的钱财被悉数退还。因涉嫌盗窃罪,张某日前被杭州拱墅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 Z+ W3 ]6 L3 @1 }% b; \9 T0 d5 a
张某偷了陈小姐的手机,事后的行为好像是勒索,对张某提起公诉的罪名为什么是盗窃,而不是敲诈勒索?
* G8 S/ E) f4 T5 d/ P' \检察官昨解释说,据两高《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我省规定,盗窃罪数额较大为3000元,数额巨大为8万元;据两高《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我省规定,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为4000元,数额巨大为8万元。因此,盗窃罪量刑重于敲诈勒索罪。
  c* s! \  H# E  k" X该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手机及现金,合计5053元,已构成盗窃罪;被害人与其联系时,嫌疑人要求被害人以现金赎回手机并威胁其不能报警,后索得5000元,单独看,后续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 ?* s- x, f, g. z
检察官认为,关键是这两个行为间是手段和目的的牵连行为。根据牵连犯的原理和浙江对盗窃罪、敲诈勒索罪处理的司法实践,应当以重罪盗窃罪起诉, j/ x! x- W*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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