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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老板想让男子离婚,岂料,男子妻子得知后表示:只要女老板给她300万,她就和丈夫离婚!女老板痛快的给了钱,可谁知,她与男子仅同居1年后就分手了,于是将男子前妻告上法院,要求归还300万,法院判决亮了!2026年1月,... “电视剧都不敢这么演!”重庆,一女老板看上年轻男员工,两人发生了关系,女老板想让男子离婚,岂料,男子妻子得知后表示:只要女老板给她300万,她就和丈夫离婚!女老板痛快的给了钱,可谁知,她与男子仅同居1年后就分手了,于是将男子前妻告上法院,要求归还300万,法院判决亮了! 2026年1月,当我们站在当下的节点回望这桩始于重庆的旧案,最刺痛神经的或许不是那场荒诞的“三人游戏”,而是一个冷冰冰的数字:8219元。 这不是某家顶级五星级酒店行政套房的挂牌价,而是一位40岁商界女高管为一段“姐弟恋”支付的日均持有成本。 这笔账单的起点要追溯到8年前。 彼时的朱某某在商场上杀伐决断,手里握着一家颇具规模的贸易公司,唯独身边缺个知冷知热的人。 当28岁的何某顶着年轻人的朝气走进办公室时,职场权力和荷尔蒙的化学反应瞬间被点燃。 这段关系不仅跨越了年龄,更跨越了道德红线——何某是有家室的。 但在朱某某的逻辑里,只要锄头挥得好,没有墙角挖不倒,甚至为了加速这一进程,她决定亲自下场“逼宫”。 2018年的那场谈判,原本应该是一场充斥着眼泪与撕扯的闹剧,但原配陈某的反应却堪称教科书级别的“资产处置”。 面对丈夫的游离和朱某某的强势,陈某没有陷入情绪的泥潭,她迅速对眼前这个男人完成了价值重估:心已不在,便是不良资产。 与其耗在烂泥里,不如高位套现。 她冷静地把价码摆在了桌面上:300万。 这笔钱涵盖了精神赔偿和女儿的抚养费。只要钱到账,她立马腾位置。 对于急于把情人“私有化”的朱某某来说,能用钱解决的问题从来都不是问题。 转账记录精准地记录了这场交易的脉络:2018年10月12日,第一笔200万元划入陈某账户。 紧接着,何某与陈某签署离婚协议,白纸黑字写明这笔钱是何某应付的补偿金与抚养费。 同年12月15日,随着最后100万元尾款到账,交易闭环,陈某带着孩子和巨款退场。 朱某某本以为就此买下了余生的安稳幸福,却未曾料到,自己不过是为那个男人背上了一笔沉重的巨额赎身债务。 更讽刺的是,豪掷千金换来的“商品”,售后体验简直是灾难级的。 当职场滤镜碎了一地,同居生活立刻露出了狰狞的面目。 朱某某发现,这个花大价钱买断的“年轻合伙人”,除了皮囊尚可,在事业助力和社交场域几乎一无是处。 巨大的年龄代沟和生活习惯的冲突,让这段昂贵的关系仅仅维持了一年。 也就是在这一年里,那300万的投入像流水一样蒸发,折算下来,每一天都在烧掉8000多块。 2019年,随着两人彻底崩盘,朱某某的心态也崩了。 投资失败的羞耻感转化为愤怒,她做出了一个令法律界侧目的决定:起诉原配陈某,要求全额返还那300万。 她的诉讼策略相当刁钻,甚至带着一种“自爆”的狠劲。 她主张:当初给钱是为了破坏他人婚姻,这违背了公序良俗,所以赠与行为无效,钱必须退回来。 这就好比一个人雇凶不成,反过来去法院告状说“因为雇凶杀人违法,所以请判决把定金退给我”。 令人咋舌的是,一审法院竟然机械地采纳了这个逻辑,判决陈某退钱。这一纸判决看似维护了道德,实则让破坏家庭者拥有了“零成本试错”的特权。 好在,二审法官的思维如手术刀般精准,直接切中了案件的命门。
在终审判决中,法院祭出了“不法原因给付”这一底层法理。 这个概念听起来拗口,说白了就是:如果你因为违法或不道德的原因主动把钱给了别人,法律虽然谴责这种交易,但绝不会充当你的“后悔药”帮你把钱要回来。 更何况,二审法院已作出认定,该笔 300 万元款项在法律层面,属于朱某某代何某清偿的离婚相关债务,并非普通意义上的无偿赠与。 随着法槌落下,朱某某的诉求被全部驳回。那300万元,最终成为了原配陈某开启新生活的基石。 这场闹剧以最荒诞的方式收场:有人拿着巨款全身而退,有人在法庭上人财两空。 法律最终用一种冷峻的方式告诉所有人,正义从来不是你后悔时的“无理由退款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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