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了解到:2022年10月至2024年12月期间,被告人李某甲与被害人莫某通过网络互加微信好友并发展为网恋关系。交往中,李某甲故意隐瞒自身已婚怀孕的真实情况,伪造单身、年轻漂亮且家境较好的虚假形象获取莫某信任,随后以日常消费、生病、家庭诉讼、自杀、允诺共同生活等为由,先后骗取莫某共计637745.3元,所骗款项均被其用于打赏主播等挥霍。 案发前,李某甲退还莫某13515.28元,2024年12月23日其主动到泰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医药高新区大队投案。上林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甲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甲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万元!面对网络社交的复杂环境,如何识别和防范这类诈骗? 核实身份是关键。对于网络结识并迅速建立亲密关系的陌生人,特别是涉及金钱往来的情况,必须通过多渠道验证其身份真实性。 警惕持续性经济索求。无论对方理由多么紧迫或令人同情,如果其行为模式是不断索取金钱,就应高度警惕,这极可能是诈骗信号。 保留证据及时报案。一旦发现被骗,应立即保存所有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根据司法解释,案发后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诈骗财物及其孳息,权属明确的应发还被害人。
! f2 M7 H/ l! ~2 Q1 h! a0 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