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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发指!广东惠州,发生了一起强奸案。女孩刘小姐因醉酒正独自躺在某医院的病房里,脑袋还处于懵懵意识不清的状态。见此场景,带有别样目的的男护士谢某走进了病房。趁她毫无知觉之际,拍摄了隐私部位后离开。 随后,他用病人的资料,得到了刘小姐的手机号码。然后通过搜索该号码,加上了刘小姐的好友。成为好友之后,谢某每天都在手机上搭讪,但刘小姐一直都没对他怎么理睬。
一个星期后,谢某露出獠牙,把自己拍摄的不雅照发给了刘小姐,要求她跟自己发生性关系。当看清楚照片真的是自己以后,感觉天旋地转,生怕照片外传,于是就答应和谢某在某酒店见面。谢某见美女答应,顿时心花怒放,早早地来到某酒店的房间里等候。
可是,谢某等来的不是他朝思梦想得刘小姐,而是女孩和她的一群朋友,一群人将谢某制服然后报案。最终谢某被警方以涉嫌强奸罪刑拘。案发后,谢某的家属向刘女士赔偿了10万元,取得了刘女士的谅解!起诉书如下图
此事令人唏嘘!谢某1998年出生,23岁。一个男护士,居然做出了这样的事情!都说在医护人员眼里,只有患者和病人,谢某真是玷污了这个职业。那么,谢某的行为为什么是构成强奸罪呢? 小编说看法 首先,谢某违背了刘女士的意志,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36条之规定,应当以强奸罪(预备)追究其刑事责任。不过,因为他的家属给了刘女士10万,取得了女孩的谅解,便可以从宽处理。 其次只要是刑事犯罪,赔钱只能减轻刑期,但不能免除刑罚,可以知道的是,无论怎么处罚,谢的工作肯定是保不住的,任何一家医院都不可能让这样的“龌龊之人”来上班的。 最后,给这位受害者点赞,她遇到谢某威胁,及时选择和朋友一起捉住报案,却没有满足犯罪分子的要求。本案也提醒广大网友,在外一定要保护好自己,不要过度饮酒使自己处于危险的境地。 对此,您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点评。 # @. B( n3 `% |+ W# l: {$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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