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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钱江晚报(杭州)
3 P2 `. y/ E$ ~, }在某网络论坛遭人谩骂、侮辱,这个论坛是否要承担责任?, S. \8 C6 k. r# r
2014年6月4日,琳琳(化名)在人气很高的绍兴E网上发表帖子,投诉绍兴市柯桥区某镇管理混乱,很快引来4网民回帖谩骂。琳琳要求网站相关公司删帖,并提供4网民信息,但对方置之不理。
+ G: G$ T# N& V4 _琳琳将这家公司告上法庭。
- J. O" I- h+ p: z近日,越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 e7 K; y. _$ z1 V8 x
投诉帖引来谩骂6 |1 Q5 U1 L) k: h4 G9 D3 W. L0 W
要求删帖无人理
/ |7 X8 s" e: Q' }8 n. n9 Y30多岁的琳琳是柯桥某镇居民,对于镇里的事,她投诉举报了不止一两次。$ r; | {; T' q7 g) Z8 G
这次的帖子发出后,马上引来4名网友回帖,都是谩骂。
3 ~% `8 v- _# Q7 o琳琳打电话给这个网站的相关网络服务公司,要求删帖,但该公司置之不理。
, t* w3 n- Q% T( F一天,两天,三天……骂人的4名网友越骂越凶,甚至使用了侮辱性词汇。5 n1 V$ Z1 K M8 I7 T$ |$ N
“我们在法院的事实判定书上也没有复述这些话,因为都是些绍兴本土方言骂人的话,真让人看不下去。”绍兴市越城区法院的相关负责人说。4 u0 Z5 A! e! c# j: p( B6 D
琳琳忍无可忍,将这家网络服务公司告上越城法院。要求这家公司提供4位网络用户个人信息,删贴并在服务平台上为其恢复名誉。
\/ \+ Q! ^ X: o: y琳琳认为,网站有义务对涉及人身攻击的言论进行把关,这家公司不仅没有尽到这一义务,在她事后要求删帖时仍置之不理,导致自己名誉受损。, F4 g/ z0 R( C1 d9 B
法院负责人说,从法院的层面上是不会去判定原告和被告间关系的,但从这4名网友的回复中可以看出,这是十分熟悉该镇情况的人。
. h+ P& T1 `# K" A+ ~) Y q法院判决:) n! C7 A$ _# j0 z! E
网站向被告提供谩骂者信息6 z! X# [) N1 b
在琳琳起诉后,上述这家网络服务公司,于2015年1月对骂人的跟帖进行屏蔽。
1 O+ @; C; q# P( w% G/ ]在庭审中,这家公司辩称,他们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网络服务的公司,为网民提供交流的平台。他们根据网站与网络用户的协议,作为网站经营者,依法依约保障网站用户的言论自由权,故并未对骂人的网帖采取措施。
" A* t& Y+ w! Y4 v这家公司认为,他们并非实际侵权人,且从未收到琳琳任何书面函件或文字信息通知删帖,所以就没有删帖。另外,网络服务公司只能提供网民的IP地址,无法提供网民其他信息。; O5 r% u# Q' N
法院审理认为,4位跟帖的网民,使用了相对过激及侮辱性字眼抨击琳琳,涉嫌侵权。琳琳要求网络服务公司提供4位网民的信息,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 D) ?2 X$ Y( U4 r, r4 V6 Z0 @至于琳琳删帖的诉求,因网站已在2015年1月屏蔽相关回帖,故已无诉请的必要。
, w2 c$ h$ i( w9 o" q至于琳琳要求网络服务公司赔礼道歉、恢复名誉,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
^/ R$ j- _7 {+ i6 c1 V最后,越城区法院一审判决,该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向琳琳提供4位网络用户的注册信息包括姓名(名称)、联系方式、网络地址。' W5 j3 H+ M7 M9 M
法官称,类似案件已有很多。比如2008年9月,中国青年报就有一篇关于《网民发帖骂人,网站赔钱道歉》的文章。说河南郑州的律师网友王永建,在商都网上表达观点时遭人恶语诋毁、诽谤,在无法找到肇事者的情况下,王永建以监管不力为由将商都网告上法庭。后来,商都网不仅向他公开道歉,还支付了2000元精神赔偿。
; ?! Z' v7 [, A; |6 p* z* d0 a1 |, i法官提醒,网络服务公司作为信息平台服务提供者,应当不断改善投诉渠道,为权利人及时、高效维权提供便利,以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y% T O4 L& P& b4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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