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辅助访问 联系我们关于我们文明投稿
关闭窗口

简单4步,开始与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对话吧!

1. 打开你的微信、朋友们选择添加朋友   2. 使用扫一扫功能扫一下上面的二维码
3. 扫描后出现详细资料选择关注就好了   4. 现在开始与我们的官方微信对话吧!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打开微信扫一扫
查看: 4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河南焦作一女子在家被流浪狗咬伤,3天后狗死了

[复制链接]

8万

主题

8万

稿子

27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27239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4 小时前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涉事犬只狂犬病毒检测呈阳性,多方回应事件进展  近日,河南省焦作市某小区发生一起流浪狗伤人事件。居民辛女士在家中被一只尾随入户的流浪狗咬伤,后经检测,该狗狂犬病毒呈阳性。 家门未关严,流浪狗尾随入室突袭
  据受害者辛女士回忆,事发时正值有小朋友来家中玩耍,因家门半开,一只流浪狗尾随进入屋内。“我赶紧从楼上下来,狗已经到笼子边了。我想把它赶出去,但它不走,突然就咬了我的腿。”辛女士描述道。受伤后,她立即前往医院就诊,经医生诊断,其伤口属于狂犬病暴露级别中最严重的“三级暴露”,需立即处理。 更令人担忧的是,咬伤辛女士的流浪狗在被小区物业控制后,于三四天内死亡。事后相关检测结果显示,该狗携带狂犬病毒,为阳性。 物业回应:愿协调或走法律程序
  焦作新天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对此事件回应称,在流浪狗死亡后,物业已第一时间联系城管、派出所等部门。据其介绍,该狗本身疑似患病,相关部门已按规范对狗进行了无害化处理(掩埋)。同时,物业对狗的活动轨迹区域进行了两遍全面消杀。
  该负责人表示,日常管理中已加强巡逻,“保安两小时巡逻一次,其他工作人员也在园区内巡视,发现流浪动物会第一时间驱赶”。对于此次事件的责任与赔偿问题,物业方表示愿意先与业主协商,“协商不成的话,走法律程序,那样比较公平公正。”
  街道办事处:正等待公安调查结果
  事件也引起了辖区街道办事处的关注。焦作市文苑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职海燕表示,需等待公安机关的进一步调查结果。“如果涉及到其他辖区,我们也会向区里相关部门反映。”她同时指出,将在本街道管辖范围内,进一步加强公共区域的消杀工作,并扎实做好防治狂犬病等知识的宣传教育。  专家紧急提醒:三级暴露需立即规范处置
  此事件中,辛女士这类造成贯穿性皮肤损伤、伴有出血的情况,属于狂犬病高危暴露(三级暴露)。
  对于广大居民而言,掌握正确的狂犬病应急处理知识,在意外发生时能救命。
  什么是狂犬病暴露?
  狂犬病暴露是指被狂犬、疑似狂犬或者不能确定是否患有狂犬病的宿主动物咬伤、抓伤、舔舐黏膜或者破损皮肤处,或者开放性伤口、黏膜直接接触可能含有狂犬病病毒的唾液或者组织。
  简单说:只要是皮肤破损或黏膜接触了可疑动物的唾液,都属于暴露。
    暴露分三级
  根据接触方式和暴露程度,狂犬病暴露分为三级:  特别提醒:确认为Ⅱ级暴露且严重免疫功能低下者,或者Ⅱ级暴露者其伤口位于头面部且不能确定致伤动物健康状况时,应按照Ⅲ级暴露处置。
  暴露后处置“三步走”
  第一步:及时清洗伤口(在家可先做)
  一旦发生暴露,应立即用肥皂水(或其他弱碱性清洁剂)和流动清水交替冲洗伤口至少15分钟。这一步至关重要,可以最大限度减少伤口内的病毒量。冲洗后用碘伏或75%医用酒精消毒伤口。
  第二步:前往正规门诊评估处置
  尽快前往就近的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由专业医生评估暴露级别,制定处置方案。目前国家批准的暴露后接种程序有两种:
  5针免疫程序:于0、3、7、14、28天各接种1剂
  “2-1-1”免疫程序:于0天接种2剂,第7、21天各接种1剂。 第三步:Ⅲ级暴露需注射被动免疫制剂
  Ⅲ级暴露者(以及需按Ⅲ级处置的Ⅱ级暴露者),按照受种者体重计算如免疫球蛋白、血清等被动免疫制剂的使用剂量,一次性全部使用。这可以为疫苗产生抗体之前提供“即时保护”。
  常见问题解答
  1、打过狂犬病疫苗,又被咬了怎么办?
  首先及时彻底清洗伤口。再次暴露发生在免疫接种过程中,继续完成剩余剂次;全程接种后3个月内再次暴露,一般不需加强;3个月及以上再次暴露,应于0、3天各加强接种1剂次。
  2、接种疫苗有禁忌证吗?
  狂犬病病死率几乎100%,暴露后疫苗接种无禁忌症。
  3、接种后需要做抗体检测吗?
  全程、规范接种后,一般无需进行抗体检测。

7 {: e, x1 p( X  E# m
新浪微博 QQ空间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 ( 蜀ICP备19023435号 )  

GMT+8, 2026-3-29 14:11

Powered by WW.ICBW.COM.CNtechnical support:传播网

川公网安备5101060200231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