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上午“内蒙古一文化研究院发通知称交1200元可获发院士证”事件。当天下午,记者联系了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工作人员称,涉事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北方文化研究院确实是厅管的社会组织,会立即联系了解
相关视频截图近日,有网友发帖称,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北方文化研究院的“院士、专家”发证通知,如需“院士”证就要交1200元/证的工本费、“专家”证要交1000元/证的工本费。记者联系了内蒙古自治区北方文化研究院。一名工作人员表示,院领导觉得不妥,已经叫停。收取一定的工本费是为了给“院士”“专家”配备电脑、办公物品等。 是院领导觉得不妥,还是迫于网友发帖的压力而叫停?不得而知。如果院领导觉得不妥,此前为何又推出这种收钱发证的把戏? 通过记者采访得知,这家社会组织并不是野鸡机构。这尤其令人不解。毕竟,浓眉大眼的社会组织,怎么干出这种收钱发证的事来?这不仅有损政府部门权威和公信力,而且会给一些招摇撞骗分子带来便利。
相关视频报道截图一家文旅部门下辖的社会组织发“院士证”,有这个资格吗?在大众普遍认知里,"院士"评选一般指的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的院士评选,有着严格的评选程序。这两类院士的评选,既是对科研人员工作成果的认可,激励他们勇攀高峰,也是一项荣誉,能起到带头和引领作用,推动国家科学技术发展进步。 那么,北方文化研究院,有什么资格评选所谓“院士”?甚至,是要“专家”还是“院士”,因为价格不同,由被通知的人自己选择,这是把荣誉放超市摆卖了吗? 对于工本费的收取,他们还辩称是给“院士、专家”配电脑,试图洗白收费发证的恶劣行为。问题是,自己没有资格评选院士,那些所谓被通知的人,也根本就没有院士评选的实力和水平。这仅仅是工本费的问题吗? 当前,国际国内的各种野鸡评选机构收钱发证,让所谓的“院士”“专家”“传承人”等多如牛毛。一些案例显示,有的人花钱买证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更多的是欺骗公众和社会来招摇撞骗,既伤害了社会诚信的基石,而且还造成各方面的损失。 政府部门管理的社会组织赤裸裸造假,无疑违背了机构成立的初衷。监管部门应该介入调查,彻查原因,给公众一个合理的解释,同时严厉追责。否则,这种风气不及时遏制,各种“院士”“专家”满天飞,会导致更恶劣的社会后果。。$ Z2 P0 d; @, D* C# j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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