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女子到浴场洗澡,洗完澡衣服还没来得及穿,一名陌生男子就突然闯了进来,把她一眼看光,随后女子发现他是来找人的,但她在意的不是理由,而是对方闯入后的结果,就连浴场也跟着吃了锅烙
沈女士在一家浴室女宾区洗澡,当时女宾区不止她一个人。算上搓澡的阿姨,还有另外两位女士,一共四个人。所有人都没穿衣服,全被这个陌生男人看了个正着 这个男的是怎么进来的? 按理说女宾区是要刷手牌才能进的,入口还有门闸。可问题是,闸道和墙之间有一条缝隙,这男的直接钻进去了。不是走门,是钻缝 后来警察来了,查清楚了。闯进来的男的姓夏,25岁。沈女士说,这人一开始说自己喝醉了要找厕所,后来才承认,其实是来找人的。因为当时女浴室里有个女的情绪不太好,像是受了什么委屈,他就是奔着那个女的去的 沈女士的立场很清楚:你们有什么感情纠葛,那是你们的事。但这里是女浴室,你一个大男人闯进来,把我看光了,这事儿不能就这么算了 她觉得,闯进来的夏先生要负责任,浴场也要负责任。原因是浴场的管理有漏洞,让一个男的随随便便就钻进了女宾区。沈女士提了赔偿要求:夏先生赔一万,浴场赔一万 浴场的工作人员后来说,在律师和有关部门调解下,沈女士和浴场已经达成了和解,浴场赔了7000块钱。至于那个夏先生,浴场表示以后不会再接待他了。同时浴场也承认,以后会安排值班人员专门在女宾区入口守着,防止再出这种事 这事儿的核心其实不是赔偿多少钱,而是两个很现实的问题:一个是浴场的管理到底有没有尽责,另一个是男人的“理由”能不能抵消他闯进去的事实 先说管理。浴场说门闸和墙之间有个缝,他是钻进来的。这个说法本身就说明问题,那个缝是什么时候存在的?浴场知不知道?如果知道,为什么不堵上?如果不知道,那说明日常巡查就不到位。一个洗浴场所,尤其是女宾区,安全防护做到什么程度都不过分。这不是贴个女宾专用的牌子就完事了 再说那个男的。他说自己喝醉了要上厕所,后来又说是来找人。不管哪个理由,在法律和常识面前都站不住脚。一个成年男人,喝不喝酒都不该成为闯女浴室的借口。来找人?找人就能闯女浴室?这个逻辑本身就是错的。沈女士说得对,她在意的不只是理由,而是结果——结果就是她被看光了。这个结果不会因为你是来找人的、你是喝醉了,就变得可以接受。 这事儿给所有公共场所提了个醒:安全不是靠贴标语、刷手牌就能解决的,得靠实打实的设计、巡查和执行。一条缝、一个没人盯的闸机,就可能导致一个人被彻底冒犯。对顾客来说,洗完澡出来是放松的,不是提心吊胆的 # ~2 x. R Y" l5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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