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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市民反映,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一游泳馆工作人员经常在泳池边使用手机、支架等设备,在未经泳客许可的情况下拍摄短视频,甚至直接对着泳池区域进行直播。这一举动引发许多消费者不满。,东湖高新区文旅体局工作人员已对此事展开调查,并对游泳馆进行了法律法规宣讲,督促其规范经营。 记者查询该游泳馆视频账号发现,近半年来其直播场次已超260场。6月22日,记者进入直播间看到,画面位于室内已没有直对泳池画面,一名女性工作人员正在室内进行直播
一游泳馆工作人员在泳池边拍摄视频。图/受访者提供 【1】“穿着泳衣被入镜”:多位顾客投诉泳池擅自拍摄,馆方无人制止 6月22日,在该游泳馆办理年卡会员的莫女士反映,5月中下旬,她在第一泳道正常练习游泳时,看到现场有人举起手机拍摄短视频,且无视她“禁止拍摄”的要求继续拍摄,全程无工作人员制止。更令她诧异的是,随后一名身穿场馆工作服的工作人员手持手机支架,带领一名穿泳衣的男性在第一泳道跳水台反复拍摄短视频。而整个泳池边,并无“禁止拍照”等相关提示。
直播截图。图/团购平台 “我作为消费者,竟被救生员要求不要在第一泳道游泳,为拍摄人员让位置。”莫女士对此感到非常不适。她进一步反映,现场另有两名工作人员直接架设手机支架在泳池区直播。她进入直播间查看后发现,泳客画面清晰可见,未做任何打码或模糊处理。 莫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同样在该游泳馆办理年卡的兰女士表示,她从四月到五月每周会去两三次,“基本上我去的时候他们都在拍摄”。兰女士直言,泳池里大家穿得很少,被这样拍摄让她倍感困扰。多位消费者均明确表示,反对将泳客游泳的画面默认当作宣传素材或直播背景使用。目前,该商家在团购平台上已有多条相关差评。
。顾客打出差评。图/团购平台 【2】近半年直播超260场,馆方称“为店家引流和游泳科普” 记者查询该游泳馆视频账号发现,近半年来其直播场次已超260场。6月22日,九派新闻进入直播间看到,画面位于室内已没有泳池画面,一名工作人员正在进行直播。 针对上述情况,记者6月22日致电该游泳馆。工作人员回应称,自6月起,游泳馆已不在泳池边进行直播,即便有直播,也是在晚上九点下班后泳池没人的时候,或是在二楼天台进行,“上面有层玻璃,根本就看不到泳池里面是谁。对于顾客的举报,该工作人员则表示,泳池目前并无硬性规定禁止拍摄,“游泳本身就是一个运动项目,大家都提倡记录自己美好的生活,这个我觉得毋庸置疑。”她补充说,场馆尊重每位顾客的意愿,提倡顾客不要带手机入场。
”近期直播已在室内进行直播。图/视频平台 工作人员表示,商家直播是为了引流和普及游泳知识。“如果拍摄到顾客,顾客觉得肖像权被侵犯,可以举报,我们会从直播间下架相关内容。” 【3】监管部门已介入,律师称已构成侵权 记者了解到监管部门已关注到此事。6月25日市民热线监督员九派新闻记者了解到,东湖高新区文旅体局工作人员已对此事展开调查,并对游泳馆进行了法律法规宣讲,督促其规范经营。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高度重视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已向场馆提出明确要求: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进行拍摄及直播,并须建立完善的隐私保护和拍摄管理制度。场馆方面态度配合,已落实整改对于该游泳馆的行为,上海兰迪(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亚卿给出了明确的法律定性。他告诉记者,泳池属于相对封闭、有多人参与的体育公共消费场所,泳客身着贴身泳衣,对该范围内的空间及自身形象享有合法隐私利益。场馆方未提前公示拍摄规则,也未取得泳客同意,私自拍摄、直播并对外传播泳客影像,构成对泳客隐私权、肖像权及个人信息权益的侵犯。 “另外,从消费者权益保护角度而言,若游泳馆未在相关场地明示‘禁止拍照’提示,或在消费合同中未明确‘可被拍摄’的特别提示,则同样构成对消费者权益的侵犯。” 针对消费者的维权路径,张亚卿建议,文旅体局作为游泳场馆行业主管部门,可开展行业调查,督促场馆规范经营;若场馆大批量采集并传播泳客可识别影像,情节较为严重,市民可直接向辖区派出所报案追责。 在法律责任方面,涉事游泳馆需承担多重责任:民事责任上,需下架全部相关视频、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应损失;行政责任上,需接受文旅部门整改监管,情节严重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对此,张亚卿建议各大游泳场馆尽快制定泳池拍摄管理细则,落实日常巡查,严管场内私自拍摄、直播行为,全方位守护泳客隐私安全。。 9 i+ v1 e+ 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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